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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和应注意的几个环节

2004-12-02 13:51 次阅读

1 、各党支部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有领导、有计划地制定本支部的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首先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申请,经支部推荐和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的培养。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认真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学习情况和社会表现。党支部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结果要有记载,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3、 考察可采取以下方法;党支部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经常进行帮助。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有教育意义的其它活动。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支部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4、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支部会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确认基本条件具备党员条件,可列为发展对象。

  5、严格履行接受新党员的手续。发展党员,必须个人自愿申请,个别履行入党手续。经支部大会讨论,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上级党组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进一步考察,经党委批准后为预备党员。

  6、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支部接到党委对支部报批预备党员的批复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 大会上宣布。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找本人谈话,要求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过组织生活。介绍人继续做好对其的教育和考察工作。预备期满,本人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小组、支部讨论提出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