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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2011-11-15 10:28 次阅读

(试行)

发展党员工作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为了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程序。希望各基层党组织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要引导和鼓励党外群众积极自愿地加入党组织,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组织单位全体员工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进行民主择优推荐,向党支部推荐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分子。

3、党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和民主推荐结果,经过充分讨论酝酿,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党支部为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联系人每季度至少与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对其进行教育、培养和帮助,并定期将有关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5、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及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路线、宗旨、组织原则、作风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6、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定期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实际表现。每季度由培养人,党小组长、党支部书记将考察意见认真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二、确定发展对象程序

1、党小组对本小组内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讨论,形成意见,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名推荐发展对象。

     2、党支部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并将其作为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依据。

    3、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全面分析研究,以党员标准衡量每一个积极分子,然后形成统一的意见,明确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4、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列入发展对象。

5、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培训班,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6、党支部将积极分子个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支委会讨论意见、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材料报上级党委。如果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材料。

7、对党支部上报的材料,行业党委、各市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要预审。审查的内容包括:培养、考察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反中央有关发展党员规定的地方。经审查,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三、发展预备党员程序

1、党支部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另找其他正式党员担任。介绍人的任务:①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工作表现、个人经历;②指导被介绍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③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负责任地填写自己的真实意见。

2、党支部召开发展预备党员大会。会议实到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其主要议程是: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入党申请人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介绍人介绍培养教育情况,并发表对其能否入党的个人意见; ④党支部通报综合考察意见; ⑤党员进行大会讨论; 与会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⑦作出支部大会决议。

3、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应写明通过决议日期,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表决票数,并对入党申请人优缺点作出总结性的决议,报市注协党委。

4、行业党委、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并与发展对象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思想及工作表现。谈话后,谈话人要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及其意见。

5、行业党委、各设区市行业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委会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进行审批。审批应在三个月内,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6、党支部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通知后,要及时找被批准的预备党员谈话,介绍支部情况和组织活动制度,讲明预备党员的义务、权利,并提出具体要求。要将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在党支部大会上宣读,把预备党员编入党的小组、支部,参加党的生活,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自觉地加强理论学习,按时接受支部的考核,支部要按照《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7、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大会除全体党员参加外,可吸收一部分积极分子参加。

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1、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考察的方法是:①党的基本知识教育;②分配特定的工作任务;③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④预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⑤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报告考察意见。

2预备党员经过一年预备期的考察,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3、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的报告后,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实到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半数才能召开。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程序是: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②介绍人介绍预备期内的培养教育情况及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主要表现,并表明个人对其能否转正的态度;③党员大会充分酝酿讨论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④到会正式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其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4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应写明通过决议日期,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表决票数,做出决议,并在15日内上报市注协党委(党总支部)

5、行业党委、各设区市行业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注:各设区市行业党总支如现在发展党员工作条件不成熟的可将有关材料报省级行业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