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拖拉机摩托车车船使用税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7年12月18日 冀地税发[1997]83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强化车船使用税征收,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省局制定了《 河北省拖拉机摩托车车船使用税标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行。各地要及时与公安、交通、农机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搞好工作协作与配合, 切实把车船使用税征管工作做好。 河北省拖拉机摩托车车船使用税标志管理办法 (正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