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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8-02-16 09:24 次阅读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7年12月11日  交银发[1997]448号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   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交通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以及有关储蓄、外汇等制度办法和规定,总行制订了《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活动的目的是对全行各级行处的会计工作进行摸底和总结,表扬优秀,改进不足;同时也是推动各级行加强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为交通银行进一步完善和改革会计制度打下基础。各分支行应围绕这一中心开展会计达标升级工作。   二、会计达标升级工作计划   会计达标升级工作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制度检查,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的工作,整个过程包括制订办法、组织学习、自查申报、考核复审、抽查确认、核发证书等。因此,对这一工作开展的进度计划如下:   1.各分支行在接到总行文件后,应成立由分管行长负责牵头,财会、稽核、储蓄、国外业务部、人教等部门参加的会计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负责人员组织、拟订计划、检查申报、考核评分等具体工作。   各级行应及时组织有关会计出纳人员学习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考核标准。管辖、直属行可以选取个别营业单位结合制度检查进行试行考核、模拟评分,取得经验,并将试点情况上报总行。   年底,各分支行及下属单位在熟悉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做好年终决算准备工作,开展自查评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为正式提出申报作准备。   2.1998年一季度,管辖、直属分行向总行上报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活动的工作计划;各分支行考核单位根据自查评分情况,向上级行提出申报。各分支行根据考核确认权限,完成达标考核单位的考核确认。全行应基本实现会计工作达标。   3.1998年二季度,各分支行对符合三级的考核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和推荐材料,符合一、二级的考核单位提出申报。管辖、直属分行完成会计工作三级的抽查确认工作,并向总行提出符合二级考核单位的考核意见和推荐材料、一级考核单位的申报材料。   4.1998年下半年,总行组织抽查,完成对二级考核单位的抽查确认和一级行的考核确认;管辖、直属分行填写并上报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汇总表。各级行总结会计达标升级工作,按考核确认权限颁发证书,对获得会计工作达标以上(含达标)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做好会计达标升级工作的几点要求   1.认真做好会计达标升级的各项基础工作   各管辖、直属分行应按照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对辖属行的管理职能。应根据近几年总行下发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实施《考核标准》时作为参考依据。各管辖、直属分行应于1998年一季度内将历年制定的有关会计、财务、出纳、储蓄、外汇等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整理后报总行备案。   2.考核单位和考核范围要全面深入   要求所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单位都纳入考核单位,每一考核单位的考核项目除无相应业务外都要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及辖内会计、出纳网点的自查面要达到100%,上级行对下级行的考核确认抽查面不得低于25%。   3.抓好会计检查的重要环节   检查的重点是:(1)人员的配备和素质,(2)岗位的职责、授权和事后监督,(3)会计业务操作的规范化,(4)会计核算和服务质量,(5)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密押等的管理,(6)财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   4.会计达标升级工作务求实效   (1)各级行应有专人负责会计达标升级活动的日常工作,组织自查、申报及对下级行的考评。   (2)制订全面详细的工作计划,使会计达标升级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   (3)确保考核质量,避免流于形式。各级行处必须从严掌握考核标准,对好的经验要积极推广和交流,对不足之处要提出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可隐瞒。   (4)注意保存和积累考核评分的资料。   5.发挥各级检查辅导员的作用   《考核标准》下发后,各级行的检查辅导员应对照《考核标准》,对下属的机构进行检查、辅导,写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连同以前按检查辅导报告制度积累的检查辅导工作资料,将作为上级行对会计达标升级单位考核验收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本次会议达标升级工作的考核时间范围自1997年7月1日至考核检查日。   各分支行在贯彻实施《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标准》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财会部。   附:一 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银行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银行经营活动中核算、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作用,实现交通银行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现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及交通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结合交通银行业务发展和会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活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在总行领导下布置实施。   第三条 交通银行市内支行(含分、支行营业部)、跨地区办事处等营业单位作为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的考核单位。   市内支行、跨地区办事处辖属办事处、分理处不单独参加会计达标升级考核,但应作为市内支行、跨地区办事处的组成部分,在考核其管辖单位时同时列入考核范围。   第四条 会计达标升级的考核范围包括对公、储蓄、外汇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以及出纳业务。   会计达标升级的考核内容分九个方面:(一)会计机构和人员;(二)会计管理;(三)基本制度执行;(四)会计核算;(五)结算和联行;(六)出纳工作;(七)财务管理;(八)会计档案;(九)服务质量。   第五条 会计工作等级分为:会计工作达标(简称达标)、会计工作三级(简称三级)、会计工作二级(简称二级)、会计工作一级(简称一级)四个等级。   第六条 会计工作各等级的基本要求:   达标: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和会计法规,以及交通银行会计、出纳、结算、联行、财务、储蓄、外汇等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建立岗位责任制,正确组织核算和处理各项业务,核算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对公业务网点上机率达到100%,储蓄网点上机率达到90%。辖内会计、出纳、储蓄网点100%达到达标标准。   三级:在达标的基础上,按总行颁发的内部岗位分级授权规范制度,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所必须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措施,会计核算和服务质量较高,考核期内基本完成上级行下达的有关财务费用指标,辖内会计、出纳、储蓄网点80%达到三级标准,20%达到达标标准。   二级:在三级的基础上,按总行颁发的内部岗位分级授权规范制度,在辖内初步建成一套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核算和服务质量达到先进水平,考核期内全面完成上级行下达的有关财务费用指标。辖内会计、出纳、储蓄网点70%达到二级标准,30%达到三级标准。   一级:会计核算、管理工作达到全行先进水平,创造出有一定推广价值的会计工作和管理的经验,连续三年完成上级行下达的有关财务费用指标。辖内会计、出纳、储蓄网点70%达到一级标准,30%达到二级标准。   第七条 各等级的考核确认权限。达标:由市内支行(含分支行营业部)、跨地区办事处申报,上级分支行组织考核确认并颁发证书。   三级:由市内支行(含分支行营业部)、跨地区办事处申报,上级分支行组织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推荐材料,报管辖分行进行抽查确认,并颁发证书。直属分行有权核发三级证书。   二级:由分、支行预先考核后集中申报,管辖、直属分行组织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推荐材料,报总行进行抽查确认,并颁发证书。   一级:由管辖、直属分行集中申报,总行组织考核确认,颁发证书。   第八条 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两年进行一次,按照《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规定的项目考核评定。   考核采用千分制计分法,凡达标考核达到800~850分的为会计工作达标单位;凡考核达到851~900分的为会计工作三级单位;凡考核达到901~950分的为会计工作二级单位;凡考核达到951分以上的为会计工作一级单位。   对被考核单位没有相应业务的考核项目(条款),该考核项目(条款)不计分,并采取等比例折算方法计算总分:   被考核单位总分数=被考核单位实得分数÷[1000-不计分的考核项目(条款)的分值]×1000   第九条 申报单位首先应按照《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标准》对辖内会计、出纳、网点进行自查评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在整改过程中严禁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登记簿等会计资料进行重制或更换。整改后,根据自查评分的情况,向上级行申报相应的会计等级,提供申报表和自查报告。各级行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应由低到高依次进行,一般不得跨级申报、确认。   第十条 按照考核确认权限,各级行应由分管行长负责,成立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评定小组,考评小组内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占60%以上。各级考评小组在收到各单位的申报后,应按照达标升级办法和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确认权限进行考核和抽查,抽查的网点不得低于25%,抽查的账务应包括检查日前后的账务和半年前的账务,被查行常规性的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应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后,评定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并填制考核计分表。考核意见包括:   1.申报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经验;   2.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3.考核结论及推荐意见。考评小组负责人及申报单位负责人应分别在考核意见和考核评分表上签字确认。经考核确认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单位,由有权单位核发相应的等级证书。   第十一条 凡获得会计工作达标以上(含达标)的单位,由上级行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鼓励。获得会计工作等级作为评定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会计达标升级考核。   一、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乱用科目、篡改账目、弄虚作假、搞账外账的;   二、发生与会计工作岗位有直接责任的经济案件,造成资金损失达2万元人民币(等值外币)以上(含2万元)的;发生重大差错事故,造成资金损失达5000元人民币(等值外币)以上(含5000元)的;   三、丢失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重要业务印章、密押机、压数机的;   四、严重违反结算纪律,受到总行、管辖分行或当地人民银行通报批评的。   第十三条 已达标升级的单位应经常对会计工作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上级考评小组应每年组织复查,复查可以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时发现已达标或达级单位内有两个以上网点明显未达规定标准的,应对被查单位提出警告,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未明显好转,会计工作质量明显下降以及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应视情节给予降级或撤销其等级的处罚,两年内不准重新申报。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总行制定、解释,修改权归总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实行。   附:二 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一)会计机构和人员80分  1.按照业务需要和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出纳人员。储蓄网点人员不得少于4人,营业时不少于3人临柜。 30分   被考核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会计主管的不得分;未按规定配备会计辅导人员扣10分(按基本制度规定:各级行会计部门必须配备会计主管。按交通银行会计检查辅导员的职责和任务规定:管辖分行配备3~5名,一般分支行配备1~3名检查辅导员);储蓄网点营业人员缺一人扣5分。     2.会计主管人员和一般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20分   支行以上会计主管任免、调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或一般会计出纳人员调动未商得本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的,或重要岗位人员的任职、变动未按规定审批同意的,每人扣10分。     3.会计主管应精通会计专业知识,具有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一般会计出纳人员应持证上岗。 30分   会计主管人员、检查辅导员制度管理员未达到助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扣5分,最多扣10分;一般会计出纳人员未经上岗培训及会计人员无会计证上岗的,每人扣2分,最多扣20分。   (二)会计管理100分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质量考核制度,以岗定责,职责明确,定期考核,奖惩分明。 60分 1.未认真制订和实行岗位责任制的扣20分;操作员对岗位职责和业务处理权限不明确的,查到一项扣5分,最多扣20分。2.未及时转发或部署上级行有关制度规定,未能按本行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或操作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扣3至20分。3.未执行总行颁发的岗位分级授权制度的,查到一项扣7.5分,最多扣15分。4.未建立质量考核制度或差错事故分析制度的扣5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二)会计管理100分  5.按年、按季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小结,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会计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 40分 1.未按年度制定检查辅导工作计划的扣10分。2.未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未进行年度工作总结的;总结流于形式、无重点、无分析的扣5~10分。3.未按规定开展柜组自查,检查辅导员抽查和定期检查的扣10分。4.检查辅导报告制度不健全,资料记录不完整的扣5分。5.不及时反馈整改意见的扣5分。   (三)基本制度执行210分  6.严格执行内部制约制度,做好复核工作和事后监督;重要业务必需双签有效。 50分 1.未做到双人坐柜、钱账分管、换人复核或一人操作业务全过程的不得分。2.储蓄业务未按要求异地设立事后监督,或前后台有串岗(监督人员到被监督人员岗位顶班)现象的不得分。3.未做到印押证三分管的不得分;营业终了印、证未入库保管的不得分;密押机管理不善的不得分。4.按规定经批准实行柜员制的,可不按第1点考核,但对不符合相互制约、未认真执行有关岗位授权制度的不得分。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办理各项业务。 35分 1.未做到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转账凭证先借后贷的,发现一次扣5分,最多扣15分;2.未做到支付凭证先审票验印后记账付款,或存折户违反规定无折支取的,发现一次扣10分,最多扣20分。     8.会计出纳人员变动、短期离职应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机构调整、撤、并要有上级行监交,手续清楚。 20分 1.会计出纳人员或机构调整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分;2.会计出纳人员交接手续不全的一项扣5分;机构调整交接手续不全的,一次扣10分,最多扣20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三)基本制度执行210分  9.会计核算应用计算机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分明、安全可靠;计算机生成的凭证、账簿、报表,应符合有关规定。 45分 1.主机(日终)操作员和终端(日间)操作员、授权操作员混岗的扣10分;2.会计主管对本辖操作员号管理不严的、操作员不设定密码或密码保密措施不严的扣15分;3.备份的磁盘、磁带不按规定专人保管、异地存放的扣5分;4.修改文件信息记录、抹账清单、红字冲正记账凭证、特权操作明细清单、调整积数清单、开销户清单、分户账账页清单、打印信息总文件、银行汇票打印清单、交易操作流水未按规定打印或未按规定审查的,发现一项扣2分,最多扣10分;5.机房未按规定管理、未执行双人开关机的扣5分。    10.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公章的管理应符合规定,做到手续严密、账实相符、保证安全。 50分 1.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未列入表外科目核算的不得分,无专人专库(柜)保管的不得分;经办人员交接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的不得分;未做到"印证分管"的不得分。2.发生非业务人员领用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账实不符的不得分(不包括自查发现并已纠正的)。3.查有领发手续不严密的,一次扣5分;使用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未逐笔销号、或未按规定摘录起讫号、及作废凭证未按规定处理的,发现一次扣5分,以上最多扣20分。4.会计主管(或柜、所长)每月未核对库存数和登记簿并作记录备查的,发现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5.业务公章未按规定刻制、使用、保管的,发现一次扣10分,未定期对公章进行核对检查的,缺一次扣5分,以上最多扣20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1.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储蓄单折挂失等业务的暂行规定》 10分 储蓄存单(折)挂失,印鉴挂失、更换、补留、取消,密码遗忘、更换、补留、取消等业务未按规定处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   (四)会核算210分  12.会计核算执行权责发生制。 20分  未执行的不得分,执行不全面的,发现一项扣5分。     13.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账户(包括表外科目),反映真实。 20分  不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和账户的不得分;错用会计科目和账户的,每个科目或账户扣2分。     14.会计凭证使用正确,受理凭证认真审查,各种凭证要素齐全、填写正确,凭证传递程序准确、及时,手续严密。 30分 1.凭证使用错误、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的,按抽查比例扣分,每1%扣2分;凭证传递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严的,发现一笔扣2分。2.发生会计凭证丢失的不得分。     15.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账簿,账、簿、表、卡设置齐全;外币账户应按币种设置账户。遵守记账规则,正确冲正错账,按规定办理账务结转。 30分 1.账、簿、卡设置不全的缺一项扣2分,设置错误的错一项扣2分,最多扣10分;2.未按规定手续办理错账冲正和调整账务的,每笔扣3分,最多扣6分;3.账户记载不规范,每笔扣1分,最多扣4分;4.非正常性业务挂账手续不全的,每笔扣5分,最多扣10分。     16.按日轧账,总分核对,余额表核对,库存现金核对及年度银企对账。账务核对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相符。 40分 1.未按规定进行总、分核对的,或查到凭证同日结单不符、日结单同日计表不符的不得分;未做到日账日清的不得分,发生挪用库款的不得分。2.凡有账款、账卡、账据、账实不符的,一处扣5分,最多扣15分。3.对账单回收率达到70%以上的不扣分,70%以下每降低5%扣2分;回收对账单未指定专人勾对未达的,扣5分,以上最多扣15分。4.计算机生成的总账和明细账不按时打印、未指定专人管理的扣5分,打印的分户账账页未指定专人根据"分户账账页清单"核对份数或检查发现编号不连续的,一次扣5分,以上最多扣10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四)会计核算210分  17.按规定的利率、计息期限和方法,计收、计付利息,并加强监督、检查。 20分 1.检查发现错、漏计息的,每一笔扣5分,最多扣10分;2.结息期未对计息积数、积数调整、利率档次进行事前复核、事后检查的扣10分。     18.会计核算数据正确,无现金收付差错,未发生与会计部门有直接联系的事故和案件。 30分 1.发生与会计出纳岗位有直接联系的累计资金损失2万元以下经济案件和累计资金损失5000元以下差错事故的不得分(经济案件累计资金损失2万元以上或事故累计资金损失5000元以上当年不得参加考核);2.会计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的不扣分;每超过十万分之一扣5分;现金收付差错率控制在百万分之一以内的不扣分,每超过千万分之一扣5分;以上扣分最多不超过30分。     19.按规定编报各类会计报表,要求及时、真实、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签章齐全。 20分 1.报表数据不真实不得分;外汇会计报表未按规定汇率折算的不得分。2.不按规定种类编报会计报表的缺一种扣5分,内容不完整一处扣2分,签章不齐全一处扣1分,数字不衔接一处扣5分,以上最多扣10分。3.每种报表比要求迟报一天扣2分,最多扣10分。   (五)结算和联行100分  20.按规定正确、及时办理各种结算业务,严格执行"三不准" 30分 1.有压票、任意退票的,一次扣5分;规定外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的,一次扣5分;受理无理拒付的,一次扣5分;未按结算规定办理业务,影响客户资金使用的发现一次扣5分,以上最多扣15分。2.未按规定审批手续和授权制度越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一笔扣10分;不按规定签发现金汇票的,一笔扣5分,以上最多扣15分。     21.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制度。 20分 1.开立基本账户无人行批准的开户许可证的,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手续不全的扣1分,最多扣4分;2.开销户登记簿与开户申请书不一致的,扣2分,最多扣4分;3.未按人民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支付现金的,一次扣1分,最多扣4分;4.销户未结清存贷款利息及收回重要空白凭证的,一户扣2分,最多扣4分;5.售出支票未按规定进行控号的扣4分。     22.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各类结算报表。 20分 结算报表报送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一次扣3分;报送内容不完整的,每一项扣2分;报送数字不准确的,每一项扣2分。     23.按电子汇兑业务处理办法准确、及时地传输和接收数据,及时处理账务和查询查复事项,按规定备份数据。 30分 1.发现未按规定及时接收电子汇兑来账数据的,扣5分;2.有查不复或查复不及时的,每笔扣1分,最多扣5分;3.押前打印清单未配备专人认真勾对审核的,扣5分;4.辖内往来报单未坚持逐日勾对未达的,扣5分;5.提出提回交换凭证未严格保管、传递、交接手续的扣5分;6.向总行传送联行对账数据不全或出错的,每次扣1分,最多扣5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六)出纳工作100分  24.现金收付双人临柜换人复核(柜员制除外),坚持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账款当日核对,午休及营业终了,所有现金及有价单证入库并填制入库票(储蓄所库款箱入钢箱保管)。 30分 1.现金收付未做到双人临柜、换人复核、双人开装箱、双人核库、复收员空箱上柜的不得分;2.账款未当日核对结清的,发现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3.午休和营业终了未轧账或现金款箱未入库,或无人值班的,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4.款项转移未按规定办理交接的、出入库未填制出入库票的,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5.试行单人单岗的必需有严格的事后监督检查和授权操作制度,可不按第一条考核,但未按有关制约和监督制度执行的不得分。     25.票币整点及时、准确,出纳错款按规定处理,无空、溢库和白条或实物抵库现金;防止假币流入、流出,不得拒收、换辅、残币。 20分 1.票币整点未做到笔笔清、内外清的扣5分;2.长、短款未按规定处理的,扣5分;3.未经复点的票币对外支付或上缴人行的每次扣2分,最多扣6分;4.不按规定挑剔损伤票币的,发现一次扣1分,最多扣4分。     26.严格库款和现金运送管理,坚持双人管库、双人押运,钥匙和密码分管。 20分 1.未执行双人管库、同进同出、双人押运的不得分;2.钥匙和密码未分管的不得分,钥匙和密码的副本未按规定保管的不得分;3.管库人员未经审核的不得分,管库人员顶班未办理交接手续或未执行甲顶甲、乙顶乙的,发现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4.库内放置未成捆钞券或非保管范围物品的扣5分;5.非营业时间无双人管库的,发现即扣5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六)出纳工作100分  27.坚持查库制度,做好查库记录(清点库存现金、面额单证、安全措施和设备等)。 15分 1.主管行长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查库,会计负责人每季至少全面查库一次,基层处所负责人每月至少查库一次,上述少查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2.查库手续不齐的一次扣2分,查库内容记载不全的一次扣2分,最多扣5分。     28.库房和营业室安全设施齐全,库房整洁整齐,出纳机具设备管理符合规定。 15分 1.库房和营业室安全设施缺一项扣3分,不符合规定的一项扣2分,最多扣6分;2.库房有杂物、堆放不整齐,或有虫蛀、鼠咬、霉烂等现象的扣3分;3.出纳机具设备无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的扣4分;4.库房内照明用电为明线的扣2分。   (七)财务管理100分  29.按规定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定期开展财务收支活动的预测和分析,检查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0分 1.未按规定编报财务收支计划的不得分;不全面的扣5分,最多扣10分。2.未按季开展财务活动分析的一次扣5分;财务分析内容流于形式、无改进措施的,一次扣2分,以上最多扣10分。     30.成本、费用开支符合规定,费用指标不突破;无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实物等违纪行为。 20分 1.成本费用突破上级指标的,每超过1%扣1分;任意挂账、乱摊成本的,每一笔扣5分,以上最多扣10分。2.有截留利润、转移收入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不得分。3.发现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呆账准备(总行统一计提的除外)、坏账准备、应收应付利息的扣5分。4.发现其他违纪、违规的扣5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七)财务管理100分  31.加强应收、应付款项及递延、无形资产管理,做到无非营业性占款。 30分  应收款项中有非营业性占款的,一笔扣5分;未按规定列支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的,每笔扣5分。     32.固定资产分类设簿建卡并记载完整,低值易耗品建立登记簿,做到账实相符。 10分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应建未建账、卡、簿的,缺一项扣2分,账实不符的一项扣2分。     33.全面完成上级行下达的有关财务费用指标。 20分  财务费用指标未完成的,一项扣10分,超过两项不得分。   (八)会计档案50分  34.会计档案要求按规定保管期限分类整理、登记归档,专人负责;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交接;磁性介质档案按规定保管。 25分 1.未按规定将会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的不得分;未设置有专人负责的会计档案库的不得分;档案丢失、不全的不得分。2.归档年限混乱、种类不分的,每册扣1分;无专人负责的扣2分,以上最多扣15分。3.磁性介质档案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4.移交会计档案未造列清单办理交接手续的扣5分。     35.严格遵守会计档案调(查)阅和销毁制度。 25分 1.调(查)阅手续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1分,最多扣5分;2.销毁档案手续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3.未设调(查)阅和销毁登记簿或按规定登记的各扣5分。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九)服务质量50分 36.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坚持文明用语、挂牌服务;规范举止行为,柜面服务做到"五个一样"、"七个不准"。 15分 未挂牌服务的,一人扣2分;与顾客有争吵行为的,发现一次不得分;未按《交通银行员工行为规范》22条做到"七个不准"的,发现一次扣5分。    37.工作环境整洁,公布营业时间,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簿。 15分 工作环境脏乱差的扣5分;未公布营业时间或擅自更改或缩补营业时间的,发现一次扣5分;未设监督电话和意见簿的扣5分,收到顾客意见未及时处理的扣5分。    38.运用现代化手段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10分 视开展四讲一服务活动的情况在1~10分范围内评分。    39.建立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对会计出纳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10分 未建立业务学习制度的不得分。   附:三 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申报表式   表式:一 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申报表   申报单位_______   申报级别_______   行长或主任(签章)_______   会计主管(签章)_______   申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表式:二 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自查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年 月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扣分 实得分 扣分因素   1 会计机构和人员           2 会计管理           3 基本制度执行           4 会计核算           5 结算和联行           6 出纳工作           7 财务管理           8 会计档案           9 服务质量            合计           自查小结:  (签章)         注: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会计主管  填表人 日期   表式:三 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验收评分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年 月   序号 考核项目 标准分 扣分 实得分 扣分因素   1 会计机构和人员           2 会计管理           3 基本制度执行           4 会计核算           5 结算和联行           6 出纳工作           7 财务管理           8 会计档案           9 服务质量            合计           注:本表由有考核权限行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评定小组负责填写,作为等级评定和推荐依据。    填表人   表式:四 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验收意见表   考核评定小组意见 总结:        改进意见:        考核结论:(签章)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表式:五 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推荐意见和确认表   一般分支行推荐意见 管辖(直属)分行推荐意见 总行确认意见   (签章)年 月 日    (签章)年 月 日 (签章)年 月 日   一般分支行确认意见 管辖(直属)分行确认意见   (签章)年 月 日  (签章)年 月 日   表式:六 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汇总表   分行   机构名称 自查评分 一般分支行考核评分 管辖(直属)分行考核评分 总行考核评分 评定等级                注:本表由管辖(直属)分行统计汇总   附:四 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和考核标准的有关说明   交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评分采用千分制计分法。考核内容根据我行特点分九个方面,其中:会计机构和人员(80分),会计管理(100分),基本制度执行(210分),会计核算(210分),结算和联行(100分),出纳工作(100分),财务管理(100分),会计档案(50分),服务质量(50分)。考核内容按"适当细化,便于操作"的原则,划分成39条考核标准,每一条考核标准按相应评分标准计分。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试行办法中几个问题   1.关于财务指标和盈利状况是否列入考核的问题。   会计达标升级考核单位是市内支行(含分、支行营业部)和跨地区办事处,考核不仅仅限于会计工作岗位。同时会计等部门不光是核算部门,还要起到管理监督作用,因此会计等级的基本要求中包括管辖、直属分行和上级行有关财务费用指标完成情况。   2.第六条会计等级基本要求中"按总行颁发的内部岗位分级授权制度……"一项,对尚未规定开展内部会计岗位分级授权规范制度工作的行处,暂不要求。   3.第九条"各级行的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应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般不得跨级申报、确认"中"不得跨级申报"是指下级行只能向上级行提出申报,不得越级。   4.第十二条"发生与会计出纳工作岗位有直接责任的案件"是指会计出纳人员本身作案,或由于会计主管、储蓄柜、所长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力而发生的案件。   5.对于有《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试行办法》第十二条情形之一。即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结算纪律,或有重大经济案件和差错事故,或丢失重要空白凭证、密押机等的行处,一律不给予任何会计工作等级。但应根据《考核标准》开展自查和抽查,检查记录作为下次考评的依据。   二、考核标准中几个问题   1.会计人员的配备、任免和调动。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关系到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金融风险的防范;支行以上会计主管任免、调动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有助于保证会计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必须列入考核项目。开展会计达标升级活动,会计部门应会同人事部门等共同加强这项工作。   按会计基本制度和《会计检查辅导员职责和任务》规定,支行以上(包括跨地区办事处)必须配备专职会计检查辅导员,没有配备的应按规定配备。   2.会计人员无证上岗是否扣分问题。按《会计证管理办法》(财会字[1997]18号)文中第二条"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工作"和第七条"现在会计岗位工作,已取得中专以上财经学历,经考核能够胜任一个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为其颁发会计证"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越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理解。根据《交通银行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各行审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集中在本部进行,辖属营业机构(办事处、分理处等)不直接办理此项业务,其受理的业务可通过本部办理。   4.辖内往来报单坚持逐日勾对。从防范风险出发,根据《交通银行内部重要凭证使用与管理规定》,辖内往来报单必须组织好传递,切实防止未达。财会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人,对辖内签发的报单逐日勾对、查清未达账。   5.服务质量中"七个不准"的理解。"七个不准"指《交通银行员工行为规范》第22条:(1)不准擅离岗位办私事;(2)不准临柜吸烟、吃零食或酒后上岗;(3)不准串岗、聊天或在岗上看书看报;(4)不准怠慢、顶撞或刁难顾客;(5)不准议论顾客;(6)不准以职谋私;(7)不准以任何理由拒办应该办理的业务。   6.关于柜员制的考核标准。目前总行除对储蓄柜员制有明确规定外,出纳柜员制现还未有具体办法。根据最近人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规定:建立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因此,有关分支行试行出纳、对公柜员制必须有严格的事后监督检查和授权操作制度。   7.关于评分标准。扣分方法的确定。对每一条考核标准,按评分标准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在评分标准中有"……不得分",指发现有这一点,即将这每一条考核标准分扣光;在评分标准中有"……最多扣××分",指这一点扣分累计不超过××分。   三、关于表式使用   会计工作达标升级从申报到确认等级的整个过程一般经过申报单位、考核行、确认行,其中考核行和确认行可能为同一级行,如达标单位的考核确认。   申报单位填写"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申报表"(表式一)和"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自查表"(表式二);集中申报行必须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并填写"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推荐意见和确认表"(表式五)中推荐意见一栏;考核行填写"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验收评分表"(表式三)、"交通银行会计达标升级考核验收意见表"(表式四)和"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推荐意见和确认表"(表式五)中推荐意见一栏;确认行填写"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推荐意见和确认表"(表式五)中确认意见一栏;"交通银行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汇总表"(表式六)由管辖、直属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