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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08-02-16 09:01 次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1999年4月29日 国税函[1999]229号   近接海关总署《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的紧急通知》和《关   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近期以来,一些不   法分子不择手段,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使用的防伪标签进行仿制、伪造,或将防   伪标签揭下重复使用,影响了防伪效果。为此,海关总署决定自1999年1月1   日起启用全国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同时决定从1999年4月1日起停止   在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上加贴防伪标签,原有关在进出口报关单证明联上加贴防伪    标签的相关规定即行废止。现将上述文件转发你局,请在审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   (免)税时,参照执行。   附件:1、《海关总署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的紧急通知》   (署通[1999]11号)(略)   2、《海关总署关于停止使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防伪标签后有关问题的   通知》(署通传[1999]39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