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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8-02-16 09:01 次阅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税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9年1月7日 税委会[1999]5号   海关部署:   《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送你   署,请于1999年3月1日前对外发布,自1999年4月1日开始实施。   附件:外国在华常住人员携带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略)    (sfgg99022829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