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在京举办了以“推进行业法治建设 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主题的“2016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风险防范专题论坛”(以下简称“法律风险防范论坛”)。
论坛通过聚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与法治化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沿性问题,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深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推进行业法治化建设,实现行业稳健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北京市财政局副巡视员汪钢、北京注协会长郭文杰出席论坛并讲话。北京注协秘书长汪宁、副秘书长逄俊主持了本次论坛。来自政府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法律界、政法院校以及主流媒体共计300余位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本次论坛也是北京注协贯彻中注协“创新服务年”的重要举措。
汪钢:“三个充分”推进行业法律风险防范
汪钢在论坛开幕致辞中指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风险防范不仅直接关系到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事关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他提出了推进行业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三个充分”的新要求,行业各界能够充分认识行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防范法律责任风险的紧迫性,充分提高行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能力和水平。
汪钢指出,推进行业法治建设,是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和构建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是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是实现行业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他说,全面推进行业法治建设,是依法执业和规避风险的制度保障,是优化内部治理的刚性约束,是做强做大的有力抓手,有利于推进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能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序发展,为行业实现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在行业监管的新形势下,监管机构强化了对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者的惩罚力度。汪钢介绍,近一段时间以来,在全面、依法、从严监管高压态势下,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因独立性缺失、执业准则执行不到位、执业怀疑不足等问题,被监管部门或立案稽查、或给予行政处罚,其密集程度为行业发展史所少见,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他认为,“审计失败”的根源在于事务所内部治理不健全。他强调,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深刻认识当前市场监管的新的形势,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全面加强风险防范,扮演好市场经济的“护法者”与“守法者”的双重角色。
汪钢同时从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及行业协会三个维度提出加强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的建议,要求三方整合发力,共同推进行业法治建设。他指出,作为法律风险防范的第一站,注册会计师一定要提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操守,坚持执业定力,坚守底线思维,始终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注册会计师要深刻认识到,只有严格按照执业准则规范执业,才是对自身最大的保护。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汪钢的建议是,应加强风险防范和法律责任的理念,提升法律风险防范的水平,适应监管新形势,着重查找业务承接、质量控制、总分所管理等风险易发、高发环节,审慎选择客户,加强业务承接统一管理,避免盲目追求收入而承接高风险业务;积极开展执业质量自查工作,主动排查风险;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坚定不移的推进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把“依法治所”作为事关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快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急的法律责任风险防范机制。
汪钢还建议,北京注协要加强法律服务模式和制度建设创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小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为广大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培育全行业的法治思维和法律责任风险防范的能力,加大对行业违法违规的自律惩戒力度,树立依法执业的良好风尚。
陈毓圭:处理好法律责任风险防范五对关系
在论坛上,陈毓圭深刻研判了国内外行业面临的法律环境新形势、新特点,建议行业监管机构要考虑如何将执业质量检查、监管协调、惩戒帮扶等方面做得更好。陈毓圭同时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从自身做起,做好化解和应对法律责任风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陈毓圭指出,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所面临的法律责任更“尖锐”了,这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特征有关,与世界各地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强化以及监管加强有关,也与全面依法治国有关。为此,注册会计师行业要更加需要依法办事。
陈毓圭在论坛中特别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责任风险防范需要研究的五组关系问题,包括:其一、合理界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行业责任。他指出,目前注册会计师最重要的是行政责任,未来民事责任会越来越多,需要引起重视。其二、法律责任与道德责任的关系问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是行业之法,违背行业职业道德也会引发法律责任。要对独立性责任引起足够重视,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时要有职业道德考量与独立性考量。其三、事务所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责任的划分。目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是不同的法律主体,监管机构追究责任要处理好“师”和“所”的关系,要将“师”与“所”的责任同时考虑、系统考虑,避免把事务所责任推给注册会计师;同时,行业要对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风险进行系统防范。其四,法律责任和职业判断的关系问题,监管机构包括公众应该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权威性给予应有的尊重。其五,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关系问题,要把好事前监督,守住事中监督,重点事后监督,用事后监督来倒逼完善事前事中监督,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管。
共识:嘉宾热盼真正实现总分所“五统一”
本次“法律风险防范论坛”深入探讨了“十三五”时期行业推进行业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行业各界提供了思维交锋碰撞、共商法治建设之计的高端平台。
在论坛中,来自财政部监督监察局监督二处调研员刘泳梅、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会计处处长李从军、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邹治、安永华明大中华区风控负责人梁国基、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邱靖之、中注协继续教育部主任白晓红、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警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等8位演讲嘉宾围绕推进行业法治化建设这一主题,发表了各自的真知灼见,充分开展了思想观点的争鸣,成为本次论坛最大的亮点。
与会嘉宾提出了行业“新常态”下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应对策略,呼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作用。嘉宾们同时强调,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深刻认清当前市场监管的政策及形势,高度重视法律责任风险防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多位嘉宾均谈到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五统一”话题。可以说,“五统一”成为共识,受到推崇。
汪钢直言,执业风险意识、法律责任意识淡薄,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质控把关流于形式,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总分所“五统一”管理不到位,合伙文化底蕴不足,必然导致事务所的服务产品不合格,从而为引发法律责任埋下隐患。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后果往往非常严重,造成事务所人才、客户大量流失,业绩大幅下滑,品牌受损,甚至解体倒闭。注册会计师信誉的丧失,前途毁于一旦,其危害性还波及到行业的整体公信力。
刘泳梅介绍,财政部将加大对风险意识淡薄、人员和业务变动频繁、分所管理不规范,合并整合不力的事务所的检查力度。对事务所的检查内容扩展到办所条件、人员资质、内部管理、财务核算;从单个审计报告扩展到事务所整体质量控制体系,从审计结果延伸到业务承接、风险控制、报告复核、报告出具的全过程。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促进事务所切实做到总分所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系统的统一。
李从军分析近三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主要问题后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不完善,“五统一”没有真正执行,分所形式上统一、分所的执业质量难以保证,是导致审计失败、事务所被出具行政监管措施,甚至被行政处罚的重要原因。他强调,“五统一”是非常好的制度安排,证券监管部门也在考虑引入对“五统一”方面的检查。
李从军建议,要建立真正的“五统一”,确保注册会计师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总所要加大对分所的执业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分所的执业质量标准与总所统一。李从军认为,在市场竞争与监管压力下,内资所要真正实现“五统一”,就应该切实改变多元利益中心、项目提成等制度,建立良好的合伙文化,大力推进利益一体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做到资源内部共享、服务内部协同、平台内部共建、品牌共同树立、风险共同控制。
总结:适应监管“新常态” 全面推进行业法治建设
郭文杰在总结讲话中表示,本次论坛通过思想碰撞与经验分享,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同仁对当前行业监管形势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收获了防范法律责任风险的实践经验,深化了法律责任研究的成果,为行业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郭文杰还对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法治建设提出了树立大局意识,适应强化监管的“新常态”;加大协调力度,促进行业实现科学监管;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全面推进行业法治建设等三点建议。
汪宁在会上指出,坚守诚信是行业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关系到事务所生死存亡和前途命运的大事。他希望,通过举办本次论坛,能进一步强化行业法律责任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的能力;增进的沟通,能够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兼收并蓄、内外兼修,构建事务所的防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