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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虽好 专业评估少不了

2007-03-29 14:44 次阅读

  就资产评估而言,既能够解决市场不充分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的难题,也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而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目前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 在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适当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之后,资产评估业也须相应加强业界合作等方面工作。  

  新准则最大亮点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重大突破之一,就是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充分考虑我国的现阶段国情,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

  其中,最大亮点是,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不同程度地运用于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以使按照新会计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价值。比如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中均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公允价值会计旨在根据当前市场状况对资产和负债的真实经济价值进行计量,以及时揭示由于市场风险变化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真正体现了资产、负债作为“未来经济利益的获得或者牺牲”的本质属性。

  公允价值最明显的优势在于提供的财务信息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会计信息要具有相关的质量特征,必须能够帮助财务信息使用者评价过去、控制现在、预测未来,或证实或纠正先前预期的情况,从而具有影响决策的能力。因此,相比历史成本等其他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能够直接反映企业有关资产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关负债所牺牲的未来经济利益的信息。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计人员对资产、负债所导致的未来现金流量信息有了进一步认识,可以及时调整有关资产、负债的价值,产生的损失或收益也能立即在损益表中反映出来,进而直接影响到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

  “谨慎”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模式符合会计发展的趋势,能够较好地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

  实际上,我国在1998年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曾采用过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但实际应用时,却出现了许多上市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鉴于此,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应用公允价值时,作出了十分谨慎的规定,公允价值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如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中规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才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换言之,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

  并且,与1998年相比,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资本市场逐步成熟,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明显改善,市场监管更加健全,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大大提高。因此,公允价值合理应用的经济环境已经具备。只要企业和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就可以真正实现公允。

  价值确定受困

  国际上对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一般分为三个层次:有活跃市场的报价;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的报价;采用估值技术(涉及对现金流、对折现率、对期间的判断)确定。我国新会计准则基本上沿用了这一方法。

  应当说,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

  以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为例,新准则规定,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然而,对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如何采集、确定,以及不存在活跃市场时估值技术的选择等方面,则规定得较为原则,不足以直接指导实际操作。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使用不同的确定方法,自然会输出不同的结果。哪一种方法能使结果更“公允”,只能由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确定。同时,在运用职业判断进行估值、判断、推理的过程中,也无疑会或多或少地掺杂入会计人员的主观臆断。所以,在实务操作中,公允价值计量很容易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

  这一点,可以从债务重组与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发布实施后,我国上市公司对公允价值的滥用中得到充分印证。于是,在如何判断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是否恰当、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合理等方面,企业与审计师都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专业评估作用再现

  资产评估是由专门机构和人员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价值的估算,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资产评估所确定的价值通常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能够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可以更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

  所以,专业评估的独特属性能够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专业评估的专业属性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资产评估是一种专业活动,从事评估业务的机构应由一定数量和不同类型的专家和专业人士组成。一方面,这些资产评估机构形成专业分工,使得评估活动专业化;另一方面,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对资产价值的估计判断,都是建立在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估计是一种专业判断,它是按照一定准则和程序所揭示的现实价值最可能的值或值域区间。

  虽然市场上同一物品在同一时点、不同地点,对于不同的买者或卖者,其现实价值可能不同;同时,实践中注册评估师对同一资产的现实价值估值的差别尽管也带有主观成分,但只要在一定范围内,就属于正常现象,这也是市场均衡的客观形式。而且这种差别一般并不影响到相关经济行为的当事人依据评估结果对经济行为作出取舍安排。

  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专业中介性服务活动,它对客户和社会提供的服务也是一种专家意见及专业咨询。

  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能够比较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聘请提供资产评估的事务所从事相关的服务,对企业来说可以节约一定的沟通成本。就一般情况而言,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主观上并不愿意提交可能会对客户及社会造成误解、误用或误导的评估意见或咨询报告。况且资产评估为资产交易提供的估价往往也仅是当事人作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最终成交价还取决于当事人的决策动机、谈判地位和谈判技巧等综合因素。

  另一方面,专业评估的独立属性提高了评估意见的公正性。

  独立性是资产评估的基本特征,也是资产评估的灵魂。独立性原则的要旨是使注册资产评估师免于利益冲突,从而奠定正直与客观的执业基础。利益冲突的发生,一般认为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人的自我利益与其作为特定角色应尽的义务冲突;二是某人身兼双重角色时相对应的两种义务发生冲突。资产评估是按照公允、法定的准则和规程进行,评估人员是专职执业。且是与资产业务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因此,资产评估活动服务于资产业务的需要,而不服务于资产业务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需要。

  业界协作的西方实践

  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对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目前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

  安然事件之前,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一向与评估行业无关。安然事件等财务丑闻对美国会计准则体系构成了很大压力。迫于市场压力,一向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保持距离的FASB也进行了改革,推动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体系(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融合。FASB已开始采纳并越来越多地应用公允价值概念,并在商誉和企业并购会计准则中做出了相关规定。

  2003年12月,FASB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关于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在进行公允价值计价时的一个原则是:“公允价值的估计应当建立在评估技术结果的基础上,评估技术应当尽可能地吸收来自活跃市场的市场信息,即使所计量的资产(负债)并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总而言之,市场信息吸收得越多,公允价值估计的可靠性就越大。”2006年9月,《公允价值计量》(157号)正式发布。
  上述变化已对美国评估业带来重大影响,美国各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积极与会计界、立法界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

  实务中,国际会计准则已经逐渐承认评估的重估值可以替代历史成本,一旦评估的结果被认可,评估的基础、评估的次数和是否有外聘的评估人员参与都应在会计报表和公开信息中予以披露。

  比如,IAS 40第33条指出:初始确认后,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主体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全部投资性房地产(但不包括第53段所描述的情形)。IAS16第32条则进一步指出:土地和建筑物的公允价值通常是由基于市场的证据所决定的,而这些证据一般是由合格的专业估价人员评估确定的;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公允价值通常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市场价值。

  此前,国际评估准则只是更多地着眼于不动产领域。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

  根据计划,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目前评估业五项要务

  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更进一步向评估界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那就是不仅中国的会计界,而且中国的评估界也需要致力于提高透明度、工作质量并建设与完善高水准的执业准则。

  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应该以此为契机,从实务和理论方面,继续深入加强与会计界的协作,促进会计工作对评估结论的引用,推动会计行业与评估行业的合作,实现评估界与会计界的良性互动。

  目前,从维护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国资产评估界应及时加强五方面工作。

  首先,加强与会计、审计等行业的协调,建立运转高效、协调有序、上下级衔接的工作程序,尽可能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处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以共同提高会计准则和评估准则的质量和公信力。

  其次,积极主动配合会计主管部门,明确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实务界的操作指导,促进审计界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第三,借鉴国际评估行业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规律,制订和完善资产评估领域的法律法规,保障资产评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加强我国资产评估规范的国内统一和国际协调,加快以财务会计为目的等专业评估准则的建设步伐,有效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

  最后,对业已发布的会计准则和指导意见及时跟进研究,对行业有重大影响和行业急需解决的专业技术共性问题,及现行准则和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研究。

  同时,应加强行业监管,努力维护和促进资产评估和会计行业协调发展的局面,以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与可靠性,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推动经济的发展,增强、提升社会公众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