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12-31 08:18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有关规定,省注协决定对全省注册会计师2010年度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履行会员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01231在册的注册会计师。

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新所、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在201131日前直接向省注协提交年检申请,申请中需说明上年执业、继续教育情况,并附交原事务所有关证明材料。

二、年检的时间范围

2010111231

三、年检的主要内容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履行会员义务等情况。

四、年检的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15日至220日,为自查、准备年检材料阶段。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如实填写有关表格。

第二阶段,2011221日至33日,为材料报送阶段。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下列时间到协会办理年检事宜,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2122日,石家庄市;

223,张家口市、衡水市;

224,承德市、廊坊市;

225,秦皇岛市;

228,唐山市;

31,保定市;

32,沧州市、邢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