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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1年度会费缴纳及2010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1-01-13 13:14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1年度会费缴纳及2010年度会计报表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会费缴纳及2010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1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一)团体会费:2010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第13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包括评估收入),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

尚未收到2009年度返还会费的事务所,在缴纳团体会费时,可扣除未返还会费。

(二)个人会费2010年度以前注册的执业会员,每人缴纳个人会费1000元;2010年注册的执业会员, 按季度缴纳个人会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331日前)、750元(41日至630日)、500元(71日至930日)和250元(101日以后)。

(三)公告费:2011年执业的会员,每人缴纳公告费100元。

团体会费、个人会费及公告费一律采取转账方式缴纳,精确到分。汇款信息:

用户名: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号:100147685635

开户银行:中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二、事务所财务年检办法

(一)报送材料及方式

1、会计报表封面(网上填报、纸质)

2、资产负债表(网上填报、纸质)

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网上填报、纸质)

4、业务收入表(网上填报、纸质)

5、主营业务成本表(网上填报、纸质)

6、管理费用表(网上填报、纸质)

7、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网上填报、纸质)

8、缴纳各税款情况表(网上填报、纸质)

9、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网上上传、纸质)

10、业务收入明细表(网上填报、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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