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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新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冀会协[2007]51号

2007-08-07 09:31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冀会协[2007]10号)和《河北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冀会协[2007]25号),定于8月下旬在石家庄举办新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会计准则讲解;


(二)风险导向审计的起源、发展及新审计准则体系框架;


(三)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准则讲解;


(四)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准则讲解;


(五)审计报告准则讲解。


培训班聘请行业内专家和有实际经验的大学教授授课,注重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二、培训对象


执业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


2007年8月24日至28日,23日报到,29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76号中京大酒店,火车站乘1路、5路公交车北国商城站下车,西行500米即到。酒店联系电话:85116818,联系人:张经理。


五、培训费用


外地学员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总计每人1000元;石家庄市区学员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以不住宿,单收培训费每人300元。


   六、报名事宜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报名,务于8月20日前采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培训部。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保定五个市及所辖区县的事务所,请保证至少选派1人(注册会计师在20人以上的所选派2人)参加本期培训班,在班上领取本所的注册会计师印章。领章人员必须携带下列材料:①事务所委托书;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已签字、贴好照片的《注册会计师印章、签字备案表》。印章工本费20元/枚。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按本所计划和实际情况选派人员报名参加。


七、  其他


培训班将严格考勤考试管理,对全勤和考试合格的学员予以确认、记录07年度培训学时;对无故缺勤和考试不合格的予以补学补考处理。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需携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带一张一寸证照办理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培训部电话:0311——87895426


注册部电话:0311——87890958


传    真:  0311——87874002


 


附件:新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  新会计准则  培训  通知


抄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


新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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