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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冀会协[2007]61号

2007-09-05 15:39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办法》(冀会协[2007]10号)和《河北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冀会协[2007]25号),定于9月下旬在石家庄举办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资产减值》等涉及基本核算和特殊会计处理的十几个具体准则。

培训班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大学教授授课,注重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二、培训对象

执业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

2007年9月25日至28日,24日报到,29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76号中京大酒店,火车站乘1路、5路公交车北国商城站下车,西行500米即到。酒店联系电话:85116818,联系人:张经理。

五、培训费用

外地学员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等总计每人900元;石家庄市区学员在保证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以不住宿,单收培训费每人300元。

   六、报名事宜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报名,务于9月20日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培训部。因宾馆接待能力限制,学员必须先报名后报到,不报名者不能参加培训。

培训班将严格考勤考试管理,对全勤和考试合格的学员予以确认、记录07年度培训学时;对无故缺勤和考试不合格的予以补学补考处理。凡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网上答题的注册会计师,可免于参加培训班考试。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需携带本人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带一张一寸证照办理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培训部电话:0311——87895426

传    真:  0311——87874002

 

附件: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二○○七年 九 月 四 日

主题词  新企业会计准则  培训  通知

抄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

新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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