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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简报第十三期

2010-01-26 09:19 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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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20

 

保定市财政局扎实推进

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和党建工作

 

保定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和党建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事务所学习调研阶段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开好“三个会议”,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保定市财政局通过召开三个会议,明确了领导职责,建立健全了组织结构,为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是召开工作协调会。由保定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宝生同志牵头召开了工作协调会,研究如何做好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吕局长会上强调:“要把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办公室、机关党委配合,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既抓好总体部署,又抓紧每个环节具体措施的落实,以质量第一为前提,把内容策划实、活动组织好。”

二是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会研究成立了保定市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吕宝生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照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会计处处长刘晓明同志兼任。会议还研究通过了保定市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三是召开动员大会。1113日,保定市财政局召开了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全市32事务所所长和党组织负责人72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宣读了《保定市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吕宝生同志代表局党组对此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市委组织部基层指导处檀斌处长到会指导。

二、做好“六项工作”,学习调研阶段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确保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保定市财政局重点做了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健全指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机构,成立督导小组。经指导小组研究决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承担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员除会计处全体人员外,从会计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抽调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设立了两个督导小组,分别督导市直所和县(市、区)所。二是发学习材料。为使事务所尽快开展学习,准备了《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摘编》等资料,动员会后及时发放至各事务所。三是加强了信息上报工作。要求各事务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汇总,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四是建立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制度。及时通报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不同阶段的进展情况,重点反映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做法、创新内容和典型经验。目前,已印发简报3期,印发、转发相关文件8个。五是加强调度督导。按照统筹兼顾,把握重点的原则,1214日,市指导小组办公室召集规模较大的6个事务所,就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调度和交流。听取了各所第一阶段情况汇报,交流了学习经验,找出了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意见。六是开展事务所党组织摸底工作。对各所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为下一步协调事务所成立党支部打下了基础。目前保定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32家,已有7家成立党支部,没有联合支部,有16家符合条件可以单独成立党支部。

目前,保定市大部分事务所已经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或主任会计师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召开动员会议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全部事务所都已制定了本所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并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各所主要以集中学习、部门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大部分党员做到了学习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

三、全面总结分析,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保定市在对前期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开创新思路,谋划新举措。

一是加大调度和督导力度。建立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系点制度,每位成员联系4家事务所,重点是监督“规定动作”的质量和“十个一”活动的开展。

二是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方法措施及时印发简报,通过邮箱的方式及时发到每一家事务所。同时对活动开展认真、措施有效,成绩明显的事务所给予通报表扬,对敷衍应付,进度缓慢的事务所给予通报批评。

三是年底前指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聘请专家、教授进行相关内容的讲座。

四是购买书籍、光盘等学习资料,补充事务所的学习内容。

五是加快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尽快协调组织部门,掌握党员组织关系调转、支部建立的程序和办法,协助各所尽快建立支部。

六是做好第一阶段的总结验收和转段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