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刘丙建等8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石家庄德诚会计师事务所:刘丙建
唐山大众会计师事务所:孙秀杰
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张印霞 李 艳
唐山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祝秋勋 于 冬
邯郸隆信会计师事务所:赵霄源 彭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