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印发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准张炜等8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请各有关事务所接文后,到协会注册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张 炜 王慧丽 金凌云
石家庄永信会计师事务所:王艳琴
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李 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保定大雁分所:
李梦缘 尚建伟 王印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