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司关于转发“外经贸部贸管司进料加工业务批复单”调整样本的通知 1997年3月19日 监保[1997]99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外经贸部贸管司根据钢材、生铁、锌锭等商品进料加工业务审批和经营企业反映 的实际情况,最近对上述三项商品“批复单”格式做了调整(样本附后)。现转发,请 各关在进料加工登记备案时注意审核。 附件:(1997)外经贸管出便字第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