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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2008-02-16 10:05 次阅读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1999年8月20日 冀国税函[1999]19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4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199   9年7月9日 国税函[1999]47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