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1999年8月20日 冀国税函[1999]19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4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199 9年7月9日 国税函[1999]473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