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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八)

2008-02-16 09:13 次阅读

财政部关于印发《运输(铁路)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八)    1993年1月15日 财会字[1993]8号   五、投资   (一)短期投资   1.企业购入各种债券和股票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购入的股票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借: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放的债券利息和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其他应收款   4.企业出售股票和债券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   或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5.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二)长期投资   1.股票投资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借:长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放的股利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如本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借:长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分得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资   如本企业所拥有的所有者权益减少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   2.债券投资   (1)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   借: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年终结帐时,对债券应计利息,区别情况处理   按面值购入债券的当期应计利息收入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溢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溢价部分)   投资收益(按其差额)   折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   贷:投资收益(应计利息与折价分摊数的合计数)   (4)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本息合计)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本金)    长期投资(应计利息)(已计利息部分)   投资收益(未计利息部分)   3.其他投资   (1)投资时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重估确认的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价)   银行存款   材料   无形资产等   (2)投资分利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投资分利比照股票投资进行处理   (3)收回其他投资,收回的投资大于投出的资金   借: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等   贷: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投资收益   收回的投资小于投出的资金   借: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等   贷: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三)拨付所属投资   1.拨出时   借:拨付所属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2.年终,将本科目余额同所属单位的"上级拨入投资"科目及"实收资本"科目数   之和相核对,在汇总报表时对销。   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一)在建工程的支出   1.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自营工程使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3.负担职工工资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应付工资   4.使用本企业工附业产品(按售价)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   5.工程发生其他支出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   6.工程完工,盘点工程用物资   盘亏时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盘盈时作相反记录   7.运营、工附业单位兼办工程分摊的间接费用和服务管理费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运输支出、工附业支出   8.预付出包工程款和支付工程验工计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9.承担应计的借款利息   在工程交付使用前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   在工程交付使用后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预提费用   10.利用外币借款,因汇率变动而多承担的人民币在工程交付使用前   借: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借款   在工程交付使用后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11.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等   贷:在建工程(××工程)   (二)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长期借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时(包括机车车辆购置在支付价款时)先通过   在建工程核算   3.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   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转给承租单位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资本公积(两者的差额)   6.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两者的差额)   收集的陈旧可用的线路上部建筑材料、旧钢梁,按部规定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7.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8.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长期投资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9.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三)固定资产折旧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运输支出、工附业支出、代办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四)固定资产清理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2.使用陈旧可用的线路上部建筑材料、旧钢梁等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同时   借:运输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3.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互换配件,在动用后不再补充(或调减定量)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同时,将已提的预提费用和互换配件残值   借:预提费用、材料(残值)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等   5.收回出售固定资产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7.结转清理固定资产损益   如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如为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七、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一)取得无形资产   1.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二)减少无形资产   1.企业用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向外投资   借:长期投资   贷:无形资产   2.企业向外转让已入帐的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   结转转让无形资产成本   借: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   贷: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