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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八)

2008-02-16 08:53 次阅读

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八)    1992年12月30日 财会字[1992]68号   二、结算款项   (一)应收帐款   1.企业发生应收帐款   借:应收帐款    贷:营业收入   2.收回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3.预收有关单位的结算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4.经营业务完成与其他单位结算   借:应收帐款   贷:营业收入   5.退回多收的结算款   借:应收帐款   贷:银行存款   6.收到的补付结算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二)预收款项较多的企业可增设"预收帐款"科目   1.预收有关单位预收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经营业务完成与有关单位结算   借:预收帐款   贷:营业收入   3.退回多收的结算款   借:预收帐款   贷:银行存款    4.补付的结算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三)应收帐款发生坏帐   1.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   借:坏帐准备   贷:应收帐款   2.未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   借:管理费用   贷:应收帐款   (四)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以后又收回的   1.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   借:应收帐款   贷:坏帐准备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2.未提取坏帐准备的企业   借:应收帐款   贷:管理费用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五)应付帐款   1.企业发生应付帐款   借:原材料   燃料   库存商品   营业成本等   贷:应付帐款   2.偿付时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3.预付有关单位结算款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4.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等   贷:应付帐款   5.补付货款   借:应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六)应付工资   1.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2.从应付工资中扣还各种款项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   3.月份终了,对应发工资进行分配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应付工资   (七)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及应付利润   1.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2.应交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   3.应交的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金   4.应交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    5.交纳各种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6.补交的税金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7.退回多交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   8.应付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   9.支付利润   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八)其他应收款项   1.发生的其他应收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有关科目   2.收回款项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九)其他应付款项   1.发生的其他应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三、存货   (一)购入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库存商品等   1.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存货   借:原材料   燃料   低值易耗品   物料用品   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   2.已支付货款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存货   借:原材料等(在途)   贷:银行存款   收到存货后   借:原材料等(在库)   贷:原材料等(在途)   (二)领用原材料等各种存货   1.操作间、部门领用原材料   借: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   2.耗用材料   借:营业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燃料   3.领用低值易耗品   (1)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   领用时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将残料价值冲减有关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2)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期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等   贷: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4.低值易耗品较多的企业可采用"五五摊销法"   (1)领用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2)月份终了,按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的50%计算摊销额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摊销)   (3)低值易耗品报废时   借:原材料等(入库的残料价值)   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额)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   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    5.领用物料用品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物料用品   (三)发生的存货盘盈或盘亏   1.盘盈时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查明原因后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3.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4.查明原因后处理   (1)收回残料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应向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收回的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属于非常损的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四)销售产品   1.取得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2.期末结转销售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3.库存商品采用售价进行核算的,应增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平时按售价结转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月份终了,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实现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营业成本   四、对外投资   (一)短期投资   1.企业购入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股票和债券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购入的股票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借: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收到发放的股利和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其他应收款   4.宣告发放的股利   借:其他应收款   贷:投资收益   5.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投资收益   6.出售股票和债券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出售损失)   贷:短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投资收益(出售收益)   (二)长期投资   1.股票投资   (1)进行投资: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借:长期投资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发放股利   A.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   借:银行存款等   贷:投资收益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   如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借:长期投资   贷:投资收益   如为接受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   实际分得的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资   2.债券投资   (1)进行投资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贷:银行存款   (2)债券应计利息,区别情况处理:   A.面值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B.溢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溢价部分)   投资收益(按其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差额)   C.折价购入的债券   借:长期投资--应计利息(按当期应计利息)   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按当期应分摊的实际支付价款中的折价部分)   贷:投资收益(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   (3)债券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本息合计)   贷:长期投资--债券投资(本金)   长期投资--应计利息(已计利息部分)   投资收益(未计利息)   3.其他投资   (1)进行投资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   (2)投资分利:   A.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B.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其投资分利比照股票投资进行处理   (3)收回其他投资   借: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贷: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累计折旧   五、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安装时先通过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   贷:实收资本(评估确认的价值)   累计折旧(帐面原价大于评估确认价值的差额)   如评估确认的价值大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按评估确认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长期应付款   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单位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固定资产原价)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资本公积(两者的差额)   7.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两者的差额)   (二)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1.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2.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长期投资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三)固定资产折旧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四)固定资产清理   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按净值)   累计折旧(按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原价)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应由保险公司和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结转清理固定资产损益   如为净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如为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   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六、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一)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   1.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二)无形资产减少的核算   1.企业用已入帐的无形资产向外投资   借:长期投资   贷:无形资产   2.企业向外转让已入帐的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其他收入   结转转让无形资产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三)递延资产   1.发生递延费用   借:递延资产   贷:有关科目   2.摊销时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递延资产   七、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1.发生的各项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低值易耗品   2.分期摊销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3.发生的各项预提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   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   4.实际支出时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   八、借款   1.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归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3.支付短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   4.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贷:长期借款   5.归还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6.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1)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利息   支出,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借: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借款   (2)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或其他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九、长期负债   (一)应付债券   1.发行债券收到款项时   (1)面值发行   借:银行存款   现金   贷:应付债券   (2)溢价发行的债券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金额)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3)折价发行的债券   借:银行存款(收到的金额)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2.支付代理发行费及印刷费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分期计提利息用摊销溢价、折价   (1)溢价发行的   借:应付债券--债券溢价(应摊销的溢价金额)   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2)折价发行的   借: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应摊销的折价金额和应计利息之和)   贷:应付债券--债券折价(应摊销的折价金额)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4.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   借:应付债券   贷:银行存款   (二)长期应付款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需要安装的)   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   贷:长期应付款   2.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   借:在建工程(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   财务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   贷:长期应付款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支付融资租赁费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   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   十、所有者权益   (一)实收资本   收到投资者投入资本   借: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累计折旧   (二)资本公积   1.接受捐赠   借:现金   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累计折旧   2.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产生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借:银行存款等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3.财产重估增值   借: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   4.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   贷:实收资本   (三)盈余公积   1.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   贷:盈余公积   2.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   3.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十一、收入、成本、费用、税金   1.实现的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   贷:营业收入   2.结转营业成本   借: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应付帐款   银行存款等   3.发生营业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   累计折旧   应付工资等   4.各项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其他应交款   5.发生的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应交税金   无形资产   坏帐准备   6.发生的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7.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   借:银行存款   长期投资   长期应付款   贷:财务费用   十二、利润及利润分配   (一)结转本年利润   1.将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转入利润   借: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将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   出转入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成本   营业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3.将投资净收益转入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4.将投资净损失转入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应交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金   2.盈余公积补亏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   3.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   贷:盈余公积   4.应付利润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   5.应交特种基金   借:利润分配   贷:其他应交款   6.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7.将"利润分配"其他各明细科目转入"本年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有关明细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有关明细科目)   8.年终结帐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如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调整"利润   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1)调整增加的上年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上年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调整减少上年利润或调整增加上年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