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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启动债券发行业务现场督导

2021-04-07 01:55 次阅读

近日,记者从上交所了解到,上交所借鉴科创板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工作的实践经验,已启动对个别公司债券申报项目的现场督导试点工作。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这次开展现场督导,是严把债券入口关,推进上交所债券市场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审核准入、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风险处置有机协同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公司债券注册制实施以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审核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提升。但是,在审核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发行人存在申报文件编制质量较差、承销机构尽职调查不到位、合规风控意识较为薄弱等情形。个别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存在重大疑问,经多次问询承销机构,仍未给予充分说明。

针对上述情况,在常规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之外对特定申报项目实施现场督导,体现了以风险为导向的新的机制安排。现场督导一方面是督促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对申报项目的尽职调查和核查把关责任,提高发行上市文件信息披露质量,另一方面也能丰富申报环节监管手段,形成有效监管威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重承揽、轻承做的倾向。

据悉,公司债券现场督导原则上在进场后的一到两周内完成,现场督导的目标是“查清问题”,通过与主承销商和相关市场主体的充分沟通,共同核清审核关注事项的事实,引导中介机构更有效地回应审核关注的问题,从而提高发行上市审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督导过程中,将以中介机构底稿为抓手,现场督导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询问、调阅尽调工作底稿、核对相关证据材料、访谈相关对象、要求中介机构补充核查等。

同期,上交所公告,对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宁夏远高”)及相关责任人在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对其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律师事务所予以书面警示。这是继前期对华晨及相关机构采取相应自律措施之后,上交所又一次对公司债券违规行为主动“亮剑”。

宁夏远高公司债券违约后,上交所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对发行人在信息披露、偿债保障等方面进行排查,发现违规行为后及时启动查处工作和自律监管程序,多次会同宁夏证监局对发行人实施现场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经查实,宁夏远高主要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提供虚假的抵押权备案文件,未能如实披露采矿权抵押备案相关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未能及时披露债券偿债风险并启动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等。

据此,上交所对宁夏远高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其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华西证券、为上述债券提供法律服务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在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管理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书面警示。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对宁夏远高违规行为的查处,彰显了上交所强监管“零容忍”,护航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对于未能履职尽责的中介机构及时查处,依法追究其责任,督促资本市场“看门人”归位尽责,是维护市场秩序、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重要一环。

有专家分析称,此次现场督导与责任查处双管齐下,其目的是要把握好防风险与促发展的辩证关系,努力培育债券市场诚信文化,维护好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