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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中管理层问题不可忽视

2018-06-19 10:22 次阅读

近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发布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问卷调查,其中部分受访者表示,“导致会计失信的原因并不都在会计身上”,认为“会计不够独立,无法自主决定是否诚信”、“需要加强对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的诚信建设”。

  诚实守信是职业生活中的重要道德规范之一,对会计人员来说,“诚信为本”更是其必不可少的职业道德要求,然而近年来会计造假事件频发,让人不得不深思会计人员诚信文化建设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造成会计人员失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角度来讲,目前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需要的会计管理体系还没有形成,会计规范体系也不完善,且执法效果差,对失信行为惩罚不力;从主观角度来看,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法律意识不强。人们常常忽略的是企业尤其是管理层对会计人员施加的影响。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中,资源所有者赋予经营者自主使用与处置企业资源的权利,经营者则承担向投资者定期报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义务。于是,产生了一个以对外财务报告为目标的会计信息系统———财务会计。由此可见,会计是内置于企业并首先对企业经营者负责的一个系统,而且“生产”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受聘于企业经营者。

  这一制度安排决定了会计人员与经营者在地位上属于从属关系,也就是说经营者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有了这种天然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发挥作用的大小,关键在于经营者的从属关系。而这种从属性又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经营者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经营者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倘若会计人员不接受“安排”,则个人利益受到很严重的损害甚至丢了饭碗,因此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少会计人员是很难做到的。这种案例屡见不鲜,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在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假的。这些案例从表面上看是会计人员不良职业道德的表现,其实是企业管理层意志的体现,会计工作人员处于被动位置。

  当然,由于会计人员自身职业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只为一己私利而会计造假的案例也确实存在,例如最近曝光的浙江平阳一会计为还高利贷,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少入账或者不入账的方式频繁挪用游泳馆的现金门票、游泳培训费和体育中心场地租金等,数额共计275.5万元。不过,会计个人造假案与动辄涉案资金上千万元的企业管理层“授意”的造假案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因此,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不能孤立地看待财务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问题,管理人员诚信建设也不可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