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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方案向"小综合"推进概率大 明年或出台

2016-05-23 10:06 次阅读

在新一轮财税改革中,个税改革备受多方关注。有消息人士向网易财经透露,个税改革方案的应该是按照小综合的方向推进,预计最快明年可能出台。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个税改革方案已经在财政部内部完成。而最新市场传闻则透露,个税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层面。一位财税专家向网易财经表示,即便是方案已经上报,但年内推出的可能性很低,此次个税改革涉及项目众多,并且属于税法范畴,一两次讨论会议很难最终通过。

2014年,财政部推出财税体制六大改革,包括营业税改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目前,有关个税改革的方案有两个方向,一是“大综合”,即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一是“小综合”,即仍以个人为纳税人,只是将原来的11项个人收入分类综合成若干大类,同时扩大一些税前抵扣环节,比如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房租等。

一位长期研究财税改革的权威人士向网易财经表示,此次个税改革方案按照小综合的方向推进的可能性最大,大综合改革是逐步推进的方向。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目前个人所得税税目分为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张广通向网易财经指出,按照家庭计征只是改革的一个推进方向,也是个税改革的难点所在。收入分为多少个项目不是太复杂的问题,按照现行的财务管理,这些信息是能够获得的,不论是综合扣除还是单项扣除等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个税改革方案在现行阶段能够由个人分类征收向个人分类综合征收转变就已经算不错的进步。目前以家庭申报还有很多难度,掌握家庭收入还比较困难,不能全面掌握收入,国家银行信用体系、税务机关机制以及信息共享能力还不能提供相应支撑。

2015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此前,《个人所得税法》每隔几年都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修改一次,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历次修法的主要内容。

“在目前的个税征收体系里,首先,不同类别的收入施行了不同的征收税率,税收结构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比如,财产性收入在家庭中的占比逐渐提高,劳务性收入占比逐渐降低;其次,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一些费用没有进行税前抵扣,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税基过高,形成过高的税后负担,没有起到科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最后,以家庭为申报单位,避免了家庭成员收入严重不均衡的现象。” 国泰君安研究员张晶指出。

他认为 ,分类的个人所得税体制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体制转变,不仅能够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还能够更加科学的发挥收入分配的调节。张广通称,由于个税改革方案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因为涉及到法律,修正起来不会那么快,因而最终方案的出台有可能在明年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