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承羽(化名)最近很烦恼,“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作为一名旅行社经营者,其一直不知道具体该如何操作。
“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交纳营业税,今后是要按增值部分来交纳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就是‘销项税金-进项税金’,但问题是,我们这个行业很特殊,我们有很多‘上家’即供应商,比如景区、交通等都无法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他们开具给我们的都是普通发票,这令我们根本无法抵扣进项税金,那么,我们所要承担的税就要加重,为保利润,可能就要将旅游产品涨价。”金承羽坦言。
第一财经记者近期多方调研、采访后了解到,金承羽所面临的情况在旅游业界非常普遍。由于景区、火车票、机票、农家乐等开出的都是普通发票,这令旅行社业者无法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在5月“营改增”实行后,旅行社如何交纳增值税将是个问题,业者目前大多在观望,也不排除会采取涨价来保利润的举措。
旅游业“营改增”怎么算?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先来看看旅游行业的相关“营改增”要如何计算。
据悉,“营改增”实施后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部分。旅游所属的生活服务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往按营业额5%缴纳营业税,下调为按销售收入3%缴税,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5%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之后不采用层层抵扣的方式来缴税,而是直接用营业额×税率来计算税额。
举例而言,一家年营业额为100万元的企业,其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00万×3%即3万。税收负担与原本需缴纳的5万相比降低40%。如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则归为一般纳税人,用以往5%的营业税来计算。营业税的一个弊端在于产品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因为营业税只看营业全额不看增值。
所谓的增值税即按“增值部分交税”。如果企业以100万元从供应商处采购产品,120万元销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万即增值部分。“营改增”之后,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企业只需交1.2的税金(120万×6%-100万×6%=1.2万),少于营业税。
据新税改制度相关规定,“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原来营业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而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负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进项税抵扣难题
不少旅行社业者反映,尽管理论上来看是利好,但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就是“销项税金-进项税金”,旅行社必须从供应商处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动含税),否则旅行社的进项税金相当于零,完全无法抵扣。
由此可见,“营改增”实行后,旅行社如何从供应商处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进项税抵扣并降低税负是关键。
“这就是旅行社现在的问题,旅游行业和其它行业不同,我们的进项来自于景区、交通和住宿等上游商家,这些商家中有不少都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比如景区门票,火车票和机票都不是增值税发票,目前只有汽车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还有一些私人承包的景区根本无法给出规范的发票,至于住宿业则要看其具体的业态,如果是正常的酒店则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是农家乐等项目则最多只能给出普通发票,甚至有时候连发票都没有。”金承羽苦恼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不少旅行社业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在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各个环节中,时常出现开具不了增值税发票的上游业者。
“增值税发票还要看具体的性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用于抵扣,因此旅行社业者必须要获得景区、酒店、交通等方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旅行社才可以在自己交税时抵扣。但是根据目前不少业内人士反映的状况,旅行社要全面获得可抵扣的上游商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些困难。”劲旅咨询首席分析师魏长仁指出。
既然难以抵扣,则旅行社业者预估在营改增实行后,不排除其理论上交税减少但实际上交税增加的尴尬。部分业者透露,如果增加的成本过多,则不排除未来会在一些相关旅游产品上进行涨价来保证自身利润的可能。
“虽然涨价不是好方法,我们也看到部分高端酒店借营改增涨价后被约谈的事情,但做生意总要盈利,如果超出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那么可能要通过涨价来保证利润。要知道,旅行社的利润本来就很薄,不少旅游线路产品的毛利率都不到8%,如果进项税无法抵扣则直接影响利润。”金承羽坦言。
有接近人士透露,部分旅游局就相关问题给旅行社方面召开过会议,但依然没有明确具体的操作,尤其是进项税抵扣问题。
于是,旅行社方面开始自己寻求对策。一位不愿具名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如果具有经济实力的话,则业者可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来增加抵扣税款,比如用车、固定资产等。但长远而言,旅游业者不可能每年都大量采购电脑、交通大巴等,故而此策略不可长久。
有些旅行社则在谋划注册新的旅行社相关公司或者会展服务公司,希望通过新公司的一些业务可以获得比较规范的增值税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