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中国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有关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现象的报道屡见报端。其中,高校管理和制度有其自身特点,其科研经费的管理也具有特殊性,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
理清科研经费管理不规现象
在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审计之前,理清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是关键。具体来说,目前,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第一,高校会计制度与相关科研经费法规不协调。
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同时也为审计机关进行科研经费审计提供了参照标准和定性依据。但是,这些法规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相互不协调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审计的效果,增加了审计难度。
第二,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以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高校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督手段,对于科研经费报销中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宽松对待,支出不合理、经费开支的各项比例失控的现象非常严重。
第三,“课题制”项目负责人权限大。
在“课题制”项目中,负责人权限过大,缺乏监督制约机制,导致科研经费使用的随意性和隐蔽性很高,加大了审计难度。
第四,科研经费未全成本核算。
高校以财政拨款为主,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不进行相关成本核算,不计算利润,一般以学校直接从科研经费中提取科研管理费的形式补偿相关间接费用。因此,科研项目全成本核算在实践中较难实施。
第五,对科研资产管理不严。
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科研经费必须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但部分高校的课题组在外设立公司,逃避学校财务的监督,或将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资金以各种名义转移至校外,使科研资金转为私人资金。这些做法都造成了科研资产的浪费、流失和失控。
第六,经费结题不结账现象普遍。
结题不结账导致固定资产不能及时进行清理,结余资金不能分配。有的课题负责人为给个人或课题组牟取私利,将剩余经费长期挂账,报销餐费、电话费等与科研无关的支出,造成科研资金的极大浪费,增加了财务人员会计核算的负担,同时也给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据来源确定审计重点
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通常分为纵向和横向两类。
纵向科研课题指的是国家各部委、省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等下达的纵向课题。
横向科研课题指的是高等院校进行科研成果转化与企业之间签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等科研项目。
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不 同来源的科研项目相应的经费管理要求也不一致。这就带来了科研经费管理及核算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加大了经费管理及审计的难度。
在审计经费来源的合法合规性时,由于纵向科研与横向科研的经费取得形式不同,审计的重点也就不同。纵向科研费用的取得一般都经过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部门的专家组严格审核,可不再进行专门审查。横向科研费用的审计应着重审查科研合同的合法性、科研计划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人员配备的真实性、科研手续的完整性等。
在审计科研经费支出的合法、相关、有效性时,审查重点应包括是否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支出;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转移资金、损失浪费等现象;项目完成或中途中止应进行结算,审查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等。
选择审计方法和要点是关键
科研经费审计中一般注重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但由于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的复杂性,与一般科研单位相比有其特殊性,因此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审计更应注意方法的采用。高校科研经费审计可采用如下四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专项审计法,即将科研经费作为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纵向科研项目审计一般采用该方法,审计时按照相关经费管理法规的要求对开支范围、资金支付、使用效率进行审查。
第二种方法是定期审计法,即每隔一段时间,通过对预算内外资金的季审和年度决算审计,将科研经费作为预算外资金审计的重点。因纵向科研归财务处统一核算,定期审计审查科研资金的使用情况,能及时有效地制止一些不合理开支。
第三种方法是分类审计法,即选择同类课题中的同类开支项目进行详细审计,以求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个学校往往有许多纵向课题,而每一个课题至少跨越一两年,要对所有的课题从科研计划的制定、拨款、经费使用到结余经费结算全部进行详细审计,无论时间还是人力都是不允许的。针对这一特点,相关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抽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第四种方法是财税检查附带法。由于高校科研经费规模大,而现实中审计人员少,因此可以采用与财务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来完成审计任务。
此外,高校科研经费审计还需要抓住要点,包括审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合法性情况、专款是否专用、经费结余情况以及资产的购置、使用、管理情况等。
比如,专款是否专用情况的审查可通过核查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了解高校是否把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查阅经费支出的会计凭证,核实所有支出是否均在所设的专户中列支,有无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审查科研经费拨转款项的真实性,结合核查已获批准项目的立项申请书或已签约的项目合同书等立项申报资料,判断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或合同书约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