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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税务”,领军人才这样看

2015-09-29 00:40 次阅读

 编者按 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税户所盼。税务机关应该拿出怎样的热情拥抱互联网,加快实现税务梦?本期财税理论专刊邀请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谈感想、说体会。

  为什么?
  让税收管理有更愉悦的体验、更宽容的合作、更真诚的信任……

  “互联网+税务”的核心与定位。综合管理班、陕西省西咸新区地税局的贾宝疆说,“互联网+税务”的实质是用互联网思维实现税收管理更愉悦的体验、更宽容的合作、更真诚的信任、更聚焦的数据和更便捷的支撑。

  核心是“互联网+体验”。税务创新就是创造一流的体验,让纳税人将良好体验转变为自觉遵从。基础是“互联网+合作”。只有同时响应征纳双方的有效需求,个体的力量才会被赋予主动的意识而促进税收管理向税收治理大幅度迈进。前提是“互联网+信任”。互联网带给税收管理真正的转型,在于它对人们信仰和意见的表达。需求是“互联网+数据”。互联网下的税务系统,将是全流程的征管数据在网上的缤纷体现。定位是“互联网+便捷”。更多的开放协作,使征纳双方在同一个体系中共生、发展。

  不是用互联网来模仿手工劳动。税务稽查班、辽宁省辽阳市地税局的缪成石说,“互联网+税务”不是用互联网来模仿手工劳动,而是流程再造,思维创新,是用信息思维来代替传统思想。这种创新要作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税企双方的交流互动,二是税务机关的内部运转。

  注重税务机关内部网络平台的升级改革,实现全国税收征管数据格式的统一,实现网络的纵向开放与横向开放,实现税务机关内外网之间实时互联。

  期待一场传统征收方式的变革。税务稽查班、广州市国税局的谭志伟认为,如果说,税务机关已经普遍采用的固定网络办税是为纳税人提供足不出户的服务体验,那么移动互联就是要做到与纳税人如影随形,是“互联网+税务”的2.0版。

  移动互联所形成的信息平台可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问题。除了公共部门的信息共享外,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支付业务平台和中介服务平台蕴含了大量的自然人经济活动的信息,深入挖掘海量数据中隐藏的信息,分析各种数据流之间的相关性,找出规律性,对提升自然人税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至关重要。将来,能否对沿用已久的征收方式进行一次变革,让应缴税款随着经济业务的发生,直接通过移动终端流入国库,值得我们思考与期许。

  加什么?
  加大纳税人的办税自由、加强大数据下的税收征管、加长纳税信用的跨领域延伸……

  纳税人的深层次需求将被满足。税务稽查班、厦门市地税局的郑光忠说,未来税收革新的趋势是以契合纳税人深层次的内心需求为出发点,借助移动互联来实现强力执法与高效服务。

  其革新方向在于:实现纳税人的人格尊重。以分享、便利、尊重、自由为主题,强调税企之间的互动性与平等性。实现纳税人的办税自由。税务机关要大力打造电子政务,实现掌上申报。实现大数据下的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集中资源实现有效征管与稽查。实现纳税信用的跨领域延伸,让纳税信用得到广泛运用。

  涉税风险将被消灭在萌芽状态。风险评估班、青岛市地税局的尹建伟说,在“互联网+”背景下,纳税人发生异常经营行为或提交异常数据的同时,税务机关具备了发现其涉税风险的可能性,将绝大多数涉税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归纳某行业纳税人的普遍共性或详细分解纳税人的行业经营特点,找出纳税人的行为规律,对纳税人

  进行“行为识别”,进而发现行为异常的纳税人。可以利用纳税人在其他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的信息,对纳税人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社会排序”,更准确地定性纳税人的风险等级。税务机关可与政府其他部门共同开展风险应对,节约执法成本,最终促进“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社会诚信体制的形成。

  当“互联网+”遇见“数字人事”。税收信息化班、广州市地税局的陈宁琳说,“互联网+税务”加的不仅有税收征管业务,还有人事管理等行政体制。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建设的“数字人事”系统,是实现人事管理变革的崭新尝试。

  “数字人事”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到人事管理中,打破地域限制,使各区域人力资源分布情况一目了然,实现全国范围内资源调配,最大限度纠正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人才浪费问题。利用海量数据快速积累和大数据分析体系,实现干部个人基本信息、日常考核信息、公认度测评等信息综合展现,辅助领导决策,使选人用人变得有根有据。

  “虚拟办公室”解决跨区管理难。税收信息化班、江苏省常州市地税局的王文来说,鉴于集团化企业跨区域经营的情况,可利用移动办公APP搭建“移动网上虚拟办公室”,解决管理对象复杂性与征管资源有限性的矛盾。打破原有一户式单年度信息采集模式,以时间为唯一维度,构建“一户式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序时记录企业发展过程中重大涉税事项。同时提供按年度向下钻取功能,获得详细明细数据。通过“引导式风险应对”系统,发布风险应对模板,指导全面应对。

  从自贸区看“互联网+纳税服务”。风险评估班、广东省珠海市地税局的刘军说,对于经营异地化、办公网络化的

  企业,税务机关该如何提供纳税服务,如何进行管理呢?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珠海横琴新区是全国首个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照一码”改革的地区,允许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允许“虚拟”注册地址。面对新挑战,横琴新区地税局提出了“易办税通类”系列创新服务措施。大力推进网上报税业务,并通过互联网有效整合相关部门数据推进税务风险管理工作。

  怎么加?
  引入大数据理念,引入移动互联网技术,引入物联网技术……

  逻辑:“两个模式”。税务稽查班、沈阳市地税局的陈雪说,税务机关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在本质上具有二元性,这决定了税收与互联网的融合将呈现两类模式趋向:前者要求提高税务机关处理各类事务和满足服务对象需要的能力模式,后者需要广泛协商的决策过程,即“数据——信息——知识——行动”的过程,需要增强信息的整合能力。这两类工作模式将统一在税务机关结构之内,成为“互联网+税务”推进中的逻辑基础。

  落实:“三个引入”。税收信息化班、内蒙古国税局的张勇说,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一要引入大数据理念,逐步引入高端分析工具,建立分析模型,丰富税收数据来源,从纳税人的“交易信息”扩展到“交互信息”,进行智能化需求分析。二是引入移动互联网技术。做好其在税务系统中的应用,使纳税人、税务人员可以享受“指尖上的办税服务厅”。三是引入物联网技术,实现各级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高效利用,在物联网的产业链中加入计税设备,提升税务监管能力。

  创新:“四个保障”。税收信息化班、山西省地税局的张理强说,税务机关要做好“四个保障”,实现“互联网+税务”的创新发展。
  思想保障。充分认识国家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改进和创新税务机关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
  政策保障。从法律层面明确电子数据和电子文书的法律效力,简化涉税业务办理流程,从政策上给予互联网办税优惠和支持。
  技术保障。搭建移动纳税服务平台,开发移动办税应用,实现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日常业务办理,真正实现“电子税务局”全功能覆盖。
  服务保障。“互联网+”时代,服务时间应是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服务地域是全国甚至全世界的纳税人,服务内容要满足更多的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