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管理会计李小钉随着财政专项检查组来到了某西部省。按照要求,每个检查组要去省本级财政、一个市级财政和两个县级财政开展检查。
拿地方补助不利于加强监管
在先后听了两个县的汇报后,有两点使小钉感到震惊:一是在这两个县中,一个县年财政支出的97%是靠中央转移支付,一个县年财政支出的95%是靠中央转移支付。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如此之大,充分反映了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扶持和对西部自然环境保护的决心。二是这两个县都分别反映,他们每年都要为上级驻地方单位支付工作奖励款200多万元。听到此,小钉很吃惊,脑子里立刻跳出一句话:“阎王不嫌鬼瘦”!这两个县都比较贫困,自己饭碗里盛的还都是中央财政的粮食,却还要从中拨出一部分去奖励上级部门!听起来真叫人感到有点不可思议。
在后来走访上级驻地方单位的过程中,小钉有意识加强了对这方面情况的调查和了解。她发现,有的驻地方单位热衷于向地方争取资金,而且多多益善。资金要来后,由于未纳入或未足额纳入单位年度预算,这块经费大多属于“外快”性质,单位花起来随意性较大,有的单位本身编制不过30人,却雇用了10个临时工。
但小钉也发现,有的驻地方单位却没有要地方的资金,不是地方不给,而是单位不去要。小钉诧异,问起原因,这个单位的财务处长讲:向地方要的资金再多,我们主管部门在核定我们单位预算时,也都将其纳入我们单位经费总额统一算账,要地方的资金多,主管部门给的经费就少,那我们要地方的资金还有什么意思?况且地方资金也并不是好拿的,常言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作为上级驻地方的监管单位,拿地方的补助不利于加强监管,所以,我们没有向地方要钱的积极性。小钉听了很受启发,两个性质相同的上级驻地方单位,对争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态度却完全两样,说到底,就是规范单位预算编制和加强管理的问题。中午回 到驻地,小钉立刻给不拿地方财政资金单位的主管部门财务处长打电话,肯定了他们这种规范的经费管理办法。
部门经费应由同级财政安排
检查工作结束回到单位,为掌握本级其他部门接受地方财政拨款的情况,李小钉翻出了近3年的部门决算资料,查看本级这几年“其他收入”中“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数据。发现本级部门拿地方财政的补助资金还真不少,不仅数额大,而且增长比例高。再进一步分析又发现,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多的部门,主要有10家左右,有垂直管理的部门,有部门在地方的直属单位,还有一些是部门驻地方监管单位。
《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一级财政管一级支出。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由本级财政供给,不能两级财政通吃。况且,实行分税制后,由于财权划分清楚而事权划分不清晰,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县级政府事多钱少,资金最困窘的就是县级财政,特别是一些贫困县,正常维持经费都常常捉襟见肘,怎么还能让县级财政补助上级单位,穷补富、下级奖励上级呢?根据制作出的本级3年“xx部门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表”,小钉安排处里同志向表中收入增长较快的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了解到本级部门取得地方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情况:一是工作奖励款;二是对驻地方高校共建、委培补助款;三是对垂直管理单位承担地方 委托项目补助;四是对驻地方执法监督单位经费补助;五是对科研单位承担地方委托项目补助等等。据了解,有的地方财政部门甚至已将一些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列入了地方年初部门预算,作为本级预算单位长期予以供给。
行政事业单位两级财政通吃,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用款单位花地方财政资金而无需向地方财政报账,不符合“谁花财政的钱,谁就要向财政报账”的基本要求。从地方财政部门来说,对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财政资金,由于用款单位只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决算而不向地方财政报决算,地方财政部门大多是“以拨作支”,即以拨款数直接列支出,用款单位只花钱而无需报账。
二是弱化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控。行政事业单位收到非本级财政拨款,无法作为财政拨款收入在单位账面反映,只能记入“其他收入”,作为非财政资金管理。按照规定,财政拨款年末结余不得进行结余分配,要全部结转下年,但作为“其他收入”管理,年末结余就可以进行结余分配,将结余资金转入单位“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使财政资金性质的结余资金从账面上消失。
三是重复列报收支,虚增部门决算收支规模。一些非本级预算单位列入地方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后,资金收支既要向地方财政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也要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其他收入”收支情况,导致同一笔款项在两级财政重复列报收支,虚增了全国部门决算收支规模。
四是一些具有执法监督职责的中央驻地方单位,接受地方财政补助不利于其执法监督和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李小钉他们提出了规范部门收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部门经费应按照《预算法》规定,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理顺经费供应渠道,减少或不再允许本级部门从下级政府取得拨款;如确有合作项目或业务往来,收到地方财政拨款应全额列入本部门年度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当年未列入预算的收入,部门需报送调整预算,经批准后方能使用,不得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收入只能列入下年度预算支出。
不久,预算部门下发“关于规范xx部门非本级财政拨款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业务管理机构对分管部门非本级财政拨款要认真清理。理顺经费渠道,逐步实现全面规范管理。一是要仔细甄别每一笔非本级财政拨款的合理性,对于合理的部分,应当分门别类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其使用、核算、预算、决算等各环节管理。对于不合理的部分,应当逐步予以取消。二是要本着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本级部门经费保障体制。
对于应由本级财政保障的相关支出,要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给予适当安排,同时不再允许本级部门从地方政府取得财政拨款,全面实现规范管理的目标。
编制科学合理的预算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依法收入,并将部门和单位的全部收入都纳入预算管理,才能保证部门和单位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