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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新旧税制转换基本完成

2013-09-29 09:57 次阅读

    营改增试点8月1日向全国推开后,9月份进入首个纳税申报期。9月2日至16日,是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随着24个新纳入试点地区第一个申报期顺利结束,新旧税制转换基本完成。

  生活类服务业纳入试点可期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22.3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0.0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82.25万户。24个新试点地区试点纳税人76.27万户,一般纳税人9.39万户,小规模纳税人66.88万户。
  9月申报期,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申报税款125.37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10.71亿元,小规模纳税人14.66亿元。24个新试点地区试点纳税申报率为96.48%,纳税人共申报税款39.28亿元。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带队,与财政部税政司和税务总局相关司局一起赴山东进行实地调研。王军表示,税务部门将认真搜集整理、研究解决一批营改增中发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纳税便利,也为铁路、邮电通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打好基础。下一步将抓紧谋划明年营改增方案,研究能否、何时、如何推进生活类服务业营改增问题。

  小企业减负力度最明显
  “我们真是踩对了点,企业的第一笔生意,就省了4万多元的税。”济南艾克贝森展览公司财务经理康峰开心地说。艾克贝森展览公司是今年年初才成立的一家小企业,老总加员工只有7个人。公司成立半年多,直到8月初,终于接到了第一单业务—为山东潍坊花卉节提供展位服务。
  “这笔业务的营业额有200多万元,如果按照原来的营业税税率,需要缴纳11万多元的税款。现在只须缴纳增值税7万多元。”康峰说。
  济南市国税局副局长王洪龙介绍,济南市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共2.18万户,其中有1.7万多户是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营改增后首个申报期已经顺利结束,全市营改增申报缴纳增值税1.3亿元。9月份全市纳税人共减税5153万元。其中,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整体减税978万元,税负由原来的4.75%下降到2.91%。
  与先期试点的9省份情况一样,小规模纳税人减负最明显,一般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也是下降的。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能源化工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营改增当月,若按原营业税计算,企业本月应交营业税173万元;由于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该公司应纳增值税为0,减税幅度达到了100%。营改增后,境外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收入可以享受零税率政策优惠,也给这家企业带来利好。明年,他们承担的哈萨克斯坦石油深加工项目,将有近3亿元的境外设计收入适用零税率政策,可享受退免税1800多万元。

  部分交通运输业税负上升
  从新试点地区情况看,有些企业的税负有所上升。部分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有所上升。主要原因是过路费、过桥费、保险费等未纳入营改增范围,这些费用不能抵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务相似的企业,因为经营模式不同,税负变化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有两家运输公司被确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家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另一家是介休市腾达运输有限公司。两家运输企业都主要针对安泰工业园区上下游产业链提供短距离物流服务。腾达运输公司没有自己的加油站与维修车间,公司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有限,长途过路费、过桥费不能抵扣,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达10.3%,税负明显提高。而安泰运输公司车辆以内部短途运输为主,不产生高额的过路、过桥等费用,内部配套有加油站与维修车间,油料与配件集中采购,能够取得17%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明显降低。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表示,应当采取一些过渡性的措施缓解矛盾,但最根本的解决措施是把更多的行业纳入试点。

  严防虚开发票等骗税行为
  新试点地区的一个明显变化,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享受减税实惠的同时,开始关注营改增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小公司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吗?对企业经营规模有没有要求?是不是必须经过税务部门审批?”一碰面,山东圆融投资管理公司财务经理陈月珺,就抛出了一连串问题。她表示,成为一般纳税人,就可以给客户开17%的增值税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4%的。相比之下,小规模纳税人对客户的竞争力就不够了。
  国税总局货劳司增值税处处长林枫解释,只要企业提出申请,就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对企业资质和经营规模不作要求,也不需要税务部门审批。一听这话,陈月珺立刻表态,“我们马上就递申请。宁愿眼下少减点儿税,也要满足客户多抵扣的需求,业务做大了企业肯定不吃亏。”
  新试点开展以来,虚开发票等骗税现象有所抬头。“与货物领域相比,服务的无形性和业态的多样性,使得服务行业的管理面临更加复杂的形势,尤其在税收优惠和跨境服务退免税等方面。”王军表示,要从加强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加大稽查力度等方面,做好试点后的风险防范,坚决防止试点中通过虚开发票、空转等方式虚增税收收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