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从生产、流通到最后的消费、结算,这条产业链上养活了不少人——发卡方享受巨额沉淀资金所带来的利息或投资回报;‘黄牛’低收高放,每天盈利近千元稳赚不赔;签约商户共享发卡方客户群带来的客户黏性和激增消费额;免费获卡的消费者实现其变现需求。
在第一次约定好的采访时间,预付卡“黄牛”小伟没有出现。他发来短信告诉新金融记者,端午节后预付卡回收生意会很好。他要和几个同行去老地点(北京复兴门金融街附近)收卡。据小伟介绍,平时,这里每天都有不少于15个“黄牛”收卡,节日过后,人会更多。
小伟做“黄牛”已经6年了。之前,他曾帮发卡商组建流通渠道,所以和不少发卡商保持着顺畅的合作关系。在他看来,预付卡从生产、流通到最后的消费、结算,这条产业链上养活了不少人——发卡方享受巨额沉淀资金所带来的利息或投资回报;“黄牛”低收高放,每天盈利近千元稳赚不赔;签约商户共享发卡方客户群带来的客户黏性和激增消费额;免费获卡的消费者实现其变现需求。
正是这些利益共生体的“各得所需”成为保证利益链条畅通的关键所在。在各方利益都看似被满足的同时,其蕴藏的风险不容小觑。
发卡方:巨额沉淀资金
通常,预付卡可分为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机构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单用途预付卡。前者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后者则是由商业企业发行。比较而言,由于多用途预付卡合作商户多,覆盖面广,所以更受市场关注。艾瑞咨询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发行的多用途卡市场规模为965亿元,预计2013年年底将突破3000亿元。
在高速发展的预付卡市场背后,发卡机构无疑是最大的获利者。据了解,目前发卡机构的盈利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大量的客户备付金存在银行获取利息或用于投资风险项目以期获利;二是办卡手续费及服务费;三是签约商户的返点;四是购卡人放弃的卡押金、卡内残值。在这四个盈利点中,大量的客户备付金被认为是最重要的获利渠道。
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提到,在支付了备付金银行账户利息10%的风险准备金后,可将剩余利息划转至其自有账户,这就意味着发卡机构可获得90%左右的备付金利息。某商业银行客户经理透露,发卡商更愿意将这部分资金分成两部分进行存款。目前央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为2.85%,活期存款利率为0.4%。他们通常将日常支付业务和预备运营成本存为“活期存款”,而把剩余的备付金以“单位定期存款”形式存放。
一位曾就职于发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只是备付金,被弃用的卡内残值也壮大了发卡方的资金链。由于预付卡不提现、不找零,卡内残存的几角钱、几元钱甚至十几元钱常会被消费者遗弃,日积月累的余额成为发卡方一笔不可忽视的纯利润。该人士透露,发放金额100亿的卡中,大概就有4亿元因为被遗弃成为永久沉淀。和备付金一样,这笔钱也会被存在银行吃利息。有些发卡方在银行月末季末“打点”的时候存入,收益更高。通常,他们把过亿元沉淀资金寄存银行3个月可获得超百万元利息。
“一般预付卡发卡机构沉淀的资金池少则几百万元,多则数千万元。这笔钱常用于各类投资理财项目。虽然表面上只能做存款,但预付卡机构各有各的路子,有的会跟特定的银行签订协议用于完成银行考核指标,这样回报会高些;还有胆大的也放高利贷。”易宝支付一位负责人向新金融记者介绍。
很多时候,发卡方进行风险投资热情高涨。金融和房地产是他们最常涉足的领域。据业内人士介绍,大部分发行预付卡的公司都注册成立了相应的投资公司。服务于金融与零售领域的大型集团公司资和信也涉足了典当和担保业务。此外,也有小型的发卡公司以“抓大户”谋生。某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公司通常会锁定当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大客户,一年赚个上百万元还是比较容易实现的。
“黄牛”:日进千元
一般情况下,购卡需要支付发卡方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资和信发售的预付卡为例,购卡时需要支付3%的手续费,比如一张卡面价值100元的卡,加上手续费,购卡成本就是103元。所以不少企业、团队购卡都找“黄牛”。在购卡人看来,“黄牛”手里的卡不但不需要手续费,还有折扣。这便点燃了“黄牛”的收卡热情。
多用途预付卡由于使用范围广,其回收价格更高,一般在卡面价值的九折至九四折不等。倘若需求量较大,回收价甚至可以达到九五折以上。而单用途预付卡的回收价只有八五折左右。
这些“黄牛”像小伟一样,经常在金融街及大型商超和百货商店门口徘徊。资和信控股集团一位客户经理直言:“通常,‘黄牛’跟利用预付卡发福利的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比如‘黄牛’回收资和信商通卡的折扣是97.7%。还有的公司会负责回购,折扣为94%至95%,所以还是建议你找‘黄牛’回收。”
据小伟介绍,行情好的时候,一天能收几百万金额的卡。他们的变现渠道有三:一是将收回来的卡转手卖给要发放员工福利的公司;二是在回收价格上加上1至2个点打包卖给市场上的“大黄牛”;三是将预付卡返售给发卡公司。
一位武汉“黄牛”称,每天几百元是稳赚的,运气好的话一天就能进账上千元。“这个行业就是做渠道,最好有固定的回收渠道,也要有通畅的变现渠道。”他介绍,很多时候,发卡方和“黄牛”是一种合作关系。由于很多持卡人有变现需求,如果某种预付卡“黄牛”不肯收,那这种卡以后的市场流通情况多半不乐观,所以“黄牛”对一张预付卡的回收热情决定了该卡是否能扩大市场份额。不少发卡商主动联系“黄牛”联合炒作卡片,这已成为业内常见的现象。
不过,这种情况常运作于投入市场不久的新卡。发卡商约定“黄牛”在市场上以某个价格(比如9.5折)收入这批新发行的卡,再由发卡商加点(比如9.7折)悉数回购,几轮炒作下来,该卡在市场上流通量加大,签约商户大幅提高。“这样做对发卡公司来说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所以当卡运行成熟后,便不会再有此类炒作。”武汉“黄牛”说。事实上,在一张新发行的预付卡被炒热成熟后,“黄牛”也不再甘心返售给发卡商,一旦市场上有出价更高的购卡者,他们往往把卡销给价高者。
商家:增两三成销售收入
沿着预付卡的产业链条,商家与消费者各取所需。预付卡在发卡公司制作发出后,经“黄牛”捧场,市场热度逐步传达至商家、消费者那端。签约商户获得了预付卡所带来的客户群,销售业绩提升。而消费者也有两种选择,既可利用预付卡获取“一卡通”的购物便利,也可借道“黄牛”寻求变现,拿到真金白银。
商家一直是发卡机构最紧密的合作方,基本上每家发卡机构都会有2000家左右的合作商户。易观智库统计发现,截至去年6月,全国性预付卡企业合作商户稳步提升,其中渤海易生的预付卡合作商户数最多,达到4154家,资和信商通卡和海南新生的预付卡合作商户数依次排名第二、第三,分别达至3330家、2000家。庞大的合作商户网为预付卡的推广及消费提供了快速通道。同样,预付卡消费则帮助商家促销和回笼资金,并带来20%至30%的销售收入。在此,合作商户需要支付一定成本,根据商户的不同规模和行业通常给发卡机构0.8%到3%的交易手续费。
如今,预付卡主要用于礼品馈赠和员工福利,且多数是企业客户。企业购买预付卡一般是为员工提供福利,同时规避部分税收。还有一种情况是礼品馈赠,出现“买卡人不用,用卡人不买”现象。当企业给员工发福利预付卡时,大部分人会进行消费购物,商家“坐享收益”。但也有约20%的持卡人不想消费,找上“黄牛”。通过回购消费者预付卡,“黄牛”帮助持卡人实现变现,逐渐形成一条环环相扣的秘密产业链。
然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为获取更大收益,发卡方将沉淀资金用作投资时隐藏巨大风险,一旦投资失败,不单是发卡机构承担损失,也可能波及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不得不引起警惕。原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也曾表示过对此类沉淀资金的担忧。他认为,第三方支付所产生的沉淀资金数额巨大,可能被用于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或其他活动,加上第三方支付企业运作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强化行业监管
为降低预付卡隐含的各种风险,监管机构以发放牌照的方式将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纳入央行监管系统。这无疑是一场行业大洗牌,未获批的小型发卡机构被迫退出或被并购。到今年1月份为止,央行已经累计发放223张支付机构牌照。第三方支付行业纳入监管后,央行等部门相继发文明确沉淀资金必须由监管银行做资金监管,并推行实名登记制。
2010年6月,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备付金的使用情况和监管罚则措施。该《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只能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但据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现透露,支付领域挪用备付金做投资,出现投资失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时若发卡机构扛不住的话,只能破产倒闭,通过清偿资产填补资金窟窿。
预付卡之间的频繁划转也容易触及洗钱等违法行为。2011年5月,央行、监察部等部分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认为,总体看,商业预付卡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刺激消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商业预付卡市场也存在监管不严、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公款消费和收卡受贿等突出问题,严重扰乱了税收和财务管理秩序,助长了腐败行为。该《意见》要求规范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商业预付卡非现金购卡制度和商业预付卡限额发行制度,以防范利用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
其实国内对预付卡市场的监管一直与防治腐败颇有关联。上述两份文件也意在及时遏制预付卡腐败,主动疏导规范支付行业,防范金融风险。在此之前,预付卡在国内是否合法一直没有定论。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要求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此后1993至2012年国家分别出台了相关约束规定,包括防治用卡腐败等。
根据预付卡的不同类型,其对应的监管机构及管理办法并不相同。比如多用途预付卡的监管机构是央行,对应的管理办法是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单用途预付卡的监管机构为商务部,对应的管理办法是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这两份文件均于去年9月份下发,对预付卡的发行与服务、资金管理作进一步规约。
“尽管预付卡市场的监管在逐渐加强,但依然存在诸如‘黄牛’等现象,对于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会造成不利影响。”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张萌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相比国外,国内预付卡主要用于企业采购,而个人用户购卡占比较小,因此除了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外,积极进行预付卡创新,拓展个人用户市场意义重大。
由于预付卡不提现、不找零,卡内残存的几角钱、几元钱甚至十几元钱常会被消费者遗弃,日积月累的余额成为发卡方一笔不可忽视的纯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