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内关注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再度迎来扩围佳音。
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会议还提出,要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4月1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与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联袂解读“营改增”新政。
楼继伟指出,测算显示,预计今年8月1日起“1+6”行业试点扩至全国后,全年减收规模为1200多亿元,全部推开“营改增”后,全年预计可减税约两三千亿元。
“营改增”:解决1994年税制改革的“尾巴”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1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随后陆续跟进,目前已经开展试点的12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在试点方案上均按照上海的“1+6”模式。所谓“1+6”的“1”即交通运输业,“6”即现代服务业的6个行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
楼继伟指出,我国实行的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最大问题就是容易重复征税。这次“营改增”实际是对1994年增值税改革的进一步完善,也是这一改革进入收尾阶段的重要环节。1994年改革时将增值税变为最大税种,只对某个行业增加值部分征税。但由于当时服务业规模不大,为解决主要矛盾,就留了一个“尾巴”,即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改革,先从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再到征税范围扩大到原来的营业税征税行业,逐步扩大后就可以覆盖生产和服务的所有环节,最终解决生产和流通等环节重复征税问题。所以说‘营改增’是财税改革的重要一步。”楼继伟说。
王军介绍,“营改增”试点一年多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今年2月底,试点企业已达112万户,平均每个试点省市每月大约增加5%的试点企业。说明改革的利好政策有吸引力,更多经营者愿参与到改革中来。从税负变化看,到今年2月底,试点企业共减负550亿元以上,95%的企业实现减负或税负无变化,只有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而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个体户,都实现减税,减税幅度达40%。
王军直言,“营改增”将向国际社会发出积极信号,中国政府将坚定改革、扩大消费。
“双扩围”有利于形成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按照规划,中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等12个省市2012年1月1日起陆续启动“营改增”试点。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从今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就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取消营业税。
与之前“营改增”试点扩容相比,本次扩容则呈现“双扩围”的特点,既包括由之前试点省市向全国其他区域扩大的趋势,也包括试点行业的扩大。
对此,王军表示,之所以选择8月1日将试点推向全国,主要是给未开展试点的22个省区留出充分的准备时间,这些省区集中在中西部,包括边疆和山区,改革是否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以及预算安排,都需要稳妥考虑。此外,没有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定于8月1日一起推,也是稳妥的体现,以便更充分地论证和完善改革方案。
毕马威中国税务合伙人王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上海开始试行增值税改革,到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增值税改革的期间,同一种服务在一些地区适用增值税而在另一些地区适用营业税,这一复杂性造成了一些困惑和不确定性。营改增试点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即将实现,使得原有试点地区服务提供商的一些竞争优势将随之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对于试点行业扩围,楼继伟表示,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分支机构较多,系统复杂,不适合在部分地区先试点,所以试点推后。随着“1+6”行业试点在全国推开,需要适时将两大行业纳入全国试点。
在王磊看来,“营改增”试点项目扩大范围的主要受益者将是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和货物进口商。
“此前,他们对试点服务,如交通运输服务、咨询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的购买,通常会发生永久的营业税成本。而现在,他们则有可能申请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这正是中国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的意图,即减少供应链中的重复征税。这种有益的变化将会是广受欢迎的进步之举。”王磊指出。
眼下,我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行业征收营业税。王磊认为,此次“营改增”试点项目扩展行业范围之后,尚未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主要行业包括建筑及房地产业、金融保险服务业以及娱乐业。根据国际经验,对这些行业推行增值税对政策制定者们而言将是一项艰巨的挑战。
楼继伟表示,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正在抓紧准备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改革方案,“能有多快就多快”,力争今年底或是明年初出台方案。
倒逼现行财税体制进行深度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也将对中央及地方财政分成产生重要影响。按照规定,增值税属于75%归中央、25%属地方的共享税。目前,改革试点地区新征收的增值税暂时全部返回给地方,而不按比例分成。营业税属于地方的主体税收,营业税一旦退出历史舞台,将带来如何构建地方税体系、如何重新分配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等问题,“营改增”势必倒逼财税体制深度改革。
“如何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关系和支出责任,是摆在财税部门面前的大题目。”楼继伟指出,在积极稳妥推进“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全部行业的基础上,要研究构建地方税体系,同时还要进一步压缩合并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
知名税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指出,按照现行思路,应对现在的75/25的比例进行调整,地方分成比例应该更高一些,根据相关测算,如果一步到位的话,可能地方会在40%~50%的分享比例,四六分成或者五五分成,这个方式应该说有一定的可行性,因为阻力比较小,还是维持地方既得利益,缺陷是没有解决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财力分配的不公平的问题。
“另外一个思路就是维持现行的税收返还。目前增值税分配方式有两个,一个是税收返还,现在的比例是1:0.3,一个是分成比例,即75:25。‘营改增’领域的税收在保持现行这两个分配方式的情况下,所增加的税收可以用于中央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如果采取这种方式会有助于地区之间财力均衡化的发展,这应当说是很好的,但是按照现在这种分享方式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是一些发达地区。”施正文说。
“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要研究的问题很多,财税体制改革是今后的大任务,我们正在积极慎重地研究推进。”楼继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