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财经新闻 > 正文

行政放权带来机遇 注税行业未雨绸缪

2013-04-25 10:04 次阅读

  “十八大”闭幕之际,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表态,“行政审批事项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即要把职能转变作为新一届国务院工作开局的关键,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近来,注册税务师行业专业人士就注税行业应如何在行政审批放权的背景下迎接行业大发展展开了讨论,业内人士均认为,政府向市场放权将给注税行业快速发展带来难得的契机。
  那么,政府应如何向市场放权?应如何看待行政放权对注税行业的具体影响?注税行业又该如何抓住放权契机开拓专业化服务?本报记者特此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

  行政放权是大趋势
  近日,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刊登了《转发关于中税协印发的<“改革行政体制减少行政审批”文件摘编>并征求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2011年11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国家税务总局发送了《关于征求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处理意见的函》,《征求意见函》将‘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和 ‘税务师事务所审批’两项行政审批列为取消事项。人社部也将注册税务师资格由许可类改为水平类。这些体现了中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趋势。根据十八大报告‘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3月17日在答记者问时做出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的表态,注册税务师资格行政审批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有可能被取消,交由行业组织承担。这几项改革难度很大,何时出台不确定,具体方案不明确,但上述指示精神将对行业协会的管理方式以及协会今后的工作趋势产生重大影响。”
  中税协作出上述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党的十八大、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及其他高层人员在不同场合有关行政审批放权的阐述。特别是3月1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提出的有关内容:取消一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一批资质资格许可事项;抓紧制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的方案。
  然而,本报记者登陆中税协官方网站并未发现上述通知挂出。本报记者随即致电中税协一位内部人士,该人士表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并没有具体文件出台。关于这两项行政审批,曾由办事机构设在监察部的国务院行政审批清理办公室在一些工作方案中提到过。”
  2011年8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布,此次意见稿是对2005年底出台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该次修订也是为了适应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税务机关的需要。
  查阅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到,在“注册税务师认定资格”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参考人员需持执业资格证书、会员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满一年的经历证明,到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地省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领取执业证书。
  在“税务师事务所审批”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由拟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批准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由省管理机构颁发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同时,设立税务师事务所需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名的,由拟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总部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初审后,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洪希娜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现在注税行业行业都在呼吁要审批放权,但是“审批放权”概念过于笼统,部分从业者对此关注度并不够。
  此前有业内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专业服务机构对政府机构原来所从事的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还有一个学习与熟悉的过程,但由注税和注会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往往不亚于很多政府机构。
  虽无具体文件发布,但注税行业已经在未雨绸缪,他们认为,注税行业行政放权的趋势已经渐渐明朗。除了中注协及地方注协正在征求有关意见外,4月8日,来自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和9家税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在京举行讨论会,为注税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洪希娜告诉本报记者,政府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应该转移给社会组织。行政放权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的时机是不是成熟还值得商榷。

  行业协会须转型响应
  如能逐步放开行政审批,对注税行业无疑是一项利好。然而,这项工作历时之长、不确定因素之多也是不能被忽视的,而且不能操之过急。北京洪海明珠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郭洪荣在上文提到的行业发展讨论会上表示,在行政机关作为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的情况下,协会对行政权力的依附性过强。
  郭洪荣指出,拓展市场不可能再依靠税务机关行政推动,行业协会的战略策划、执业环境改善、执业工具创制、服务产品开发、行业风险控制和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有待加强。
  众环海华税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石军则表示,政府大力提倡简政放权,发展社会中介,税务机关可以将转移出来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交给市场和社会,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还给市场。作为经过了近20年发展的税务中介,完全有能力承接本应就属于税务中介从事的纳税辅导、培训、资格审核、鉴证等纳税服务工作。
  对此,郭洪荣建议,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定职责和义务,重新厘定与行业协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行业协会须转型响应,按照本次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发展成独立的主体。

  注税行业自律应长期培养
  201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注册税务师行业“十二五”时期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了注税行业的发展蓝图,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注税行业的发展目标,强调指出“十二五”时期应大力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法制体系建设和人才建设,并着力全方位拓展业务范围。
  《意见》称,要鼓励、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开发涉税服务高端市场,开展涉税服务特色业务。争取五年内,在新股发行、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年报审计等上市公司有关业务,企业重大重组、资本运作业务,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大型民企等重点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管理、战略咨询、产业规划业务,预约定价、税务调查、特别纳税调整涉外税收等业务方面有所突破。
  据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姜信介绍,截至2011年底,全国有税务师事务所4 667家,注册税务师99 085人,其中执业税务师34 246人,行业从业人员90 107人。2011年全国注税行业经营收入达到97.3亿元。2011年,从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客户数量与全国纳税户数量对比分析看,全国税务师事务所目前的服务客户数量为135.02万户,仅占全国纳税户1.734.14万户的7.79%。由此可见,注税服务整体占比水平较低,注税行业在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方面,从数量角度来看,尚存在较大的拓展空间。注税行业一方面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市场占有份额。另一方面,又受到创新拓展业务的挑战并有着自身亟需克服的短板。
  早在2010年,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宋兰就提出,要强化行政监管和行业自身监管的职能,规范行业发展。注税行业既要加快发展,又要规范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支持行业发展的相关文件,严格市场准入;要强化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和行业自身监管的职能,规范行业发展。税务师事务所要依法依规经营,不断整合优势资源,继续做大做强。
  业内人士指出,注税行业发展过程中,确实也存在一些执业质量较差的事务所,根本不考虑职业风险和职业形象,客户给钱就出报告,以低价竞争抢客户,为客户出具虚假报告等,已是不争的事实。
  洪希娜对本报记者表示,注税行业是一个缺乏自律的行业,一定程度的行政监管是必要的。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冯广明主任说,注税行业存在的问题,既有政府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行业自身的原因。税务中介机构在职业中,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廉洁自律,正确处理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
  业内人士指出,注税行业的自律是一个长期的培养任务。既要靠行政监督,又要靠自身公信力和诚信文化的建设。
  注税行业“十二五”规划出台已接近一年,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法律规范体系和执业准则体系也已初步建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近年来获得了较快发展。“十八大”之后,随着行政放权力度的加大,注税的发展契机愈加明显。业内人士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打铁还需自身硬”,注税行业只有做好严格自律,才能抓住发展的契机,只有处理好于行政单位的关系,调整好在税务机关和客户之间的角色,注税行业才能愈发做强做大。“十八大”以来高层关于政府放权市场的重要指示,为注税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如何把握这个机遇,还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监管部门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