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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部署2013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十项重点工作

2013-01-23 14:02 次阅读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201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3年证监会将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总的考虑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继续推进已经启动的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市场结构,着力提高市场透明度,切实落实“三公”原则,更有力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实现证券期货市场科学发展。
  一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完成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继续引导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鼓励证券公司探索建立柜台交易市场。继续推动债券市场制度规则统一。深化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落实跨市场执法安排,加大对债券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公司信用类债券制度规则,积极推动品种创新,有序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探索完善债券评级和债券增信机制。
  二是进一步深化发行和退市制度改革。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核理念,修订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继续完善新股定价机制,推动市场相关各方归位尽责,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开展对首发在审公司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推动中介机构切实履职尽责。坚决打击粉饰业绩、包装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依法严惩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以及帮助发行人过度包装、合谋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稳妥落实新的退市制度改革措施,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则和市场化机制,实现退市的常态化。
  三是不断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坚持不懈地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继续落实现金分红监管政策。鼓励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各类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完善上市公司市场化并购重组审核制度,丰富并购重组方式方法。发挥自律组织作用,引导上市公司牢固树立公众公司意识、市场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体系。强化对审计、评估机构的现场检查,加大对会计评估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和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做好国债期货上市准备工作。推动开放性的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积极推动铁矿石、动力煤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创新的研究。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调研与引导。探索发展利率类、汇率类金融衍生品。推动建设期货与现货紧密联系、适应实体企业不同层次风险管理与商品服务需要的交易平台。建立商品期货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加强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强化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对市场风险的监测监控和违法违规线索的报警作用,保持期货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五是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队伍。以股权投资基金和投资管理公司为重点,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私募基金等各类财富管理机构从事公募基金业务。鼓励公募财富管理机构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积极推动境外养老金、慈善基金、主权基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境内市场,协助和配合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投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六是继续引导各类中介机构规范发展。强化证券公司基础功能,支持开展资产管理等业务。加快发展各类专业的证券经营机构。继续完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业务试点。抓紧做好新基金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咨询、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监管。
  七是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对外开放。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安排。继续扩大QFII、RQFII的投资额度,增加投资便利性。继续支持跨境ETF产品和跨境债券市场发展。推进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继续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继续做好双边、多边对话与谈判工作。
  八是持之以恒地做好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拓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建立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机制。完善市场化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支持财富管理机构提供更为多样化的产品,满足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引导个人投资者委托专业机构理财。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税费环境。
  九是切实改进市场监管和执法。在全国集中统一监管的总体框架下,抓紧构建既富有弹性又高效的多层次监管体系。深入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着力提高一线监管的有效性。强化交易所、行业自律组织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作用。全面开展资本市场执法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查审分离制度。推出加强证券期货市场执法的配套措施,严查严办欺诈发行、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我会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十是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重点推动《证券法》的修订、《期货法》的制定和《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推动关于市场操纵、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等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推动形成与资本市场执法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司法制度安排。适时发布实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完善科技成果入股的制度安排。进一步营造民间投资进入直接金融服务领域、开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资本市场中长期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