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人士向《财经》记者独家透露,跨境人民币贷款首批试点约300至400亿元,上限为 500亿元。方式类同QFII及RQFII现行的额度形式,首批试点后,根据需求逐步扩容。
12月27日,《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实施。
接近监管层人士预计:首次试点额度约300至400亿元,不高于500亿。截止2012年12月21日,在港人民币存款金额达5500亿,人民币跨境贷款试点的额度将控制在上述人民币规模的10%之内。申请方式类同QFII及RQFII现行的额度形式,首批试点后,根据需求逐步扩容。
据接近前海管理局人士透露,在前海区域,包括人民币跨境贷款、今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均视为内资,不视为外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