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9日就《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修订草案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拟扩大基金公司专户理财投资范围,并采取多项措施放松管制。
根据修订草案,证监会拟拓宽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允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提升基金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允许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并允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类资产、收益权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以提升基金管理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同时,修订草案取消了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投资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20%以及投资单一证券不得超过10%的限制,使得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自行约定投资比例,设计更为灵活的产品,例如投资单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草案,证监会将允许基金公司采用专业子公司的形式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取消关于费率管制的规定,给予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同时优化申购赎回频率的安排,允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转让,增加流动性。
另外,此次修订借鉴信托行业的做法,放松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人数限制,不再限制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人数。
办法修订草案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成立子公司才能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从而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从公募业务中剥离出来,并作出制度安排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证监会2007年11月30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正式开闸,至今已开展四年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