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山东省财政厅今年将继续在全山东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从8月份开始,10月份基本结束。
山东省级检查重点是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等,重点检查银行同业存放、同业拆借或向人民银行再贷款有无转作企业存款,银行抵债资产有无长期挂账不作处理,有无经营账外资产,有无表外利息收入挂账不作处理等;重点检查房地产企业有无以虚假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骗取银行贷款,商品房销售收入和向购房者收取的住房按揭贷款有无长期挂账不按规定缴纳税款,有无伪造、虚列施工成本等。在对企业检查的同时,还要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2005年出具的审计报告,并可根据需要延伸检查部分企业,以验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