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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紧急叫停32违规电站

2008-02-15 00:01 次阅读

32家电站日前被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喊停”。国家发改委表示:“这些项目都在不同程度上没有执行国家用地、环保、取水、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规定,均不能纳入近期电力发展规划。” 

  “喊停”公告是由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出的。按照公告中内容,被“喊停”的这些项目存在“布局不合理、用水水量不足、缺水地区取用地下水、不符合产业政策等问题”。 

  此次被“喊停”的32家电站装机容量总计为1711.4万千瓦,目前已累计投资约200亿元,如若建成,投资将达到855亿元。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若任其继续建设,不仅不利于电力工业的正常发展,也给金融行业带来风险,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四部委此次联合行动早在年初便有了“前兆”。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了要清理违规电站的声音。按照当时国家发改委汇总各地的数据来看,全国当时存在的违规开工项目总计就已达到1.25亿千瓦。据悉,这些电站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已经国家批准项目建议书,但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按新程序核准的项目约3000万千瓦;其他未按国家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约7930万千瓦;另有1600万千瓦左右的项目未按清理要求上报。” 

  从某种程度上说,清理违规电站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之一。2004年,GDP增长速度为9.5%,但同期的电力建设速度则为14.8%。 

  国务院办公厅在年初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违规电站项目扰乱了国家能源总体战略的实施,引发电力建设布局混乱,加剧煤炭供应和运输能力紧张的矛盾,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势必引起电力和煤炭工业发展的大起大落,影响相关行业的正常发展,给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上述项目一经公告必须立即停止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也将随之停止。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轮的电力建设和地方发展“冲动”不无关系。 

  近年来,拉动各地投资发展的各种“大项目”中,电力项目就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加之近年来受“电荒”的影响,一些地方为了不让电“卡脖子”,也追随了这一轮电力建设的热潮;但与此同时,“一些地区和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不顾电力工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盲目无序建设电站项目”的现象也随之出现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今后国家还将陆续出台一系列综合措施,制止和防范违规电站建设,保持国民经济和电力工业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