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会计师事务所负担,经协商,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福建省财政厅监督局将联合开展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具体合作方式如下:一是共同确定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今年将新所、小所、变更所、有投诉举报的事务所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二是互派检查人员,财政厅监督局派员参加由省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凡属于财政厅监督局重点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将邀请省注协参加;三是省注协在检查中需要延伸到企业核实相关问题的,可以请当地财政监督部门配合;四是相互通报检查情况并移交检查结果,对双方检查情况应相互通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应予行政处罚的执业质量问题应移交省财政厅监督局处理,对于情节较轻的,由省注协进行自律性惩戒。
此外,经与省审计厅、财政监督部门协商,除特殊原因外,凡今年列入省注协检查范围的会计师事务所,省审计厅、财政监督部门当年不再列入检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