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通知要求,要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以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同时要求,各地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