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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今后每年将少交数千元费用

2008-02-15 11:56 次阅读

   昨天下午,在民建北京市委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非公经济36条”政策文件起草人之一、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非国有经济处处长顾强向一些民营企业家解读了刚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他表示,“过去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有很多,现在这些收费都取消了。并且,给予非公有经济公平待遇的政策是长期不会动摇的。” 

    中小企业一年将少交数千元 

    在这次座谈会上,顾强透露,“我国将对面向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记者对一些个体私营企业进行了调查,据他们反映,近年来管理部门在逐渐取消一些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但一些相对多于公有制企业的收费还存在。 

    北京一中型民营零售企业的财务经理对记者说,“前几年,企业每个季度都要交工商管理金,后来这个项目取消了,现在要到工商部门上交的费用主要是私营企业协会会费等。我们一年要比国有企业多交的费用约有几千元。” 

    据了解,一些收费项目因企业规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所以不同的非公有制企业因新政策出台而少交的费用额度也不等。 

    取消重点集中在工商登记等方面 

    昨天下午,国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坚决取消收费的项目重点集中在工商登记、年检等方面,以及评比、检查和发证等。其实,从国家的政策来看,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本身根本没有特殊性,国家对两者是平等的。这些收费项目都是各个部门推出的一些土政策,法律上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原来存在法规之外对非公企业收费项目 

    而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袁钢明研究员说,“专门针对非公企业的收费项目在国家的法律条文中显然没有。但事实上,民营企业的确要承担很多国有企业没有的一些交费。”袁钢明表示,从这个政策的出台来看,这使民营经济维护自己权益,有了政策依据。 

    另外,昨天晚上记者多方联系了北京市工商局的负责人,他们表示,“原来的确有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但我们目前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件,对今后将取消哪些具体的收费项目还不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