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在北京举办了由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企业财务通则》高级研讨班。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出席研讨班并讲话。
张弘力指出,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它对我国实行了十多年的企业财务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创新,主要包括功能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等六个方面。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的改革措施:一是改革财政对企业财务的管理方式。财政管理企业财务重在指导、管理、监督、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体现为:制定财务规章制度和财政财务政策,建立健全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检查企业会计报表质量,实施财务评价,监测财务运行状况。二是明确了政府投资等财政性资金的财务处理政策。三是改革企业职工福利财务制度。将原从职工福利费列支的职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项目统一改为按照规定比例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按照基本医疗与补充医疗、基本养老与补充养老、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实行不同的财务政策,相应停止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的做法。四是规范了职工激励制度。五是强化了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新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和财务预警机制。在涉及有关资金管理、资产营运、利润分配的条款中,也体现了控制财务风险的要求。
张弘力强调,新的《企业财务通则》为财政企业管理工作打造了一个新的、更加富有活力的平台,也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奠定了制度基础。他希望大家能够通过学习和研讨,为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献计献策,为促进财政企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