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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应识别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2007-02-09 09:38 次阅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昨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指出,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风险准则的要求,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通知强调,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要警惕某些上市公司可能利用新旧会计准则转轨之机操纵损益的行为,并对下列七大高风险领域保持职业谨慎。这些领域包括:重大的关联交易;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债务重组、资产处置或置换;异常的股权转让;境外分支机构从事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注会要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

  注会在对上市公司2006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应采用新的审计报告格式出具审计报告。通知还指出,由于上市公司2006年度的会计报表仍然按照原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时,仍需提及上市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时适用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不提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中注协指出,如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注协和所在地省级协会报备。中注协将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备情况,密切跟踪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中出现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对于恶意“接下家”行为实行重点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