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4〕10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协会对行业会员管理与服务的职能作用,行业拟成立会员管理与服务委员会。现就遴选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执行财政部、中注协会员管理与服务的有关政策,审议有关重大事项。
(二)就会员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对外协 调,提供咨询方案或意见。
(三)研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工作中的重大问 题。
(四)向中注协推荐资深会员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五)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报名条件
(一)注册会计师担任会员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 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3. 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良好的行业声誉。
4. 熟悉行业会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度。
5.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6. 热心行业建设,年龄层次、身体状况和工作时间能满足履行职责需要。
(二)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界(非执业会员)等方面代表担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熟悉国家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在会计审计、会员服务和宣传文化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4. 关心和支持行业发展,年龄层次、身体状况和工作时间能满足履行职责需要。
三、报名方式
请各申报人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 Word格式填报版和PDF格式签章版一式两份,以电子邮件形式一并发送至省注协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
联系电话:0311-83939385
邮 箱:zcbyx@hebicpa.org.cn
四、其他
1. 每名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只能参加1个委员会。
2. 各所限报本委员会委员1名。
附件: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委员报名表.doc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