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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申报中注协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4-08-18 14:59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办法》(会协[2013]17号)的规定,在事务所承接大型银行保险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多元化经营、走出去等四个重点方向给予资金支持。特提示如下:

事务所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是每年71日至831日。请符合扶助措施条件、准备申报会费返还、奖励资金、专项资助的事务所,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向中注协或省注协报送申报材料。

省注协联系人及电话:池玉 83939358;庞英哲 83939360

附件: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申报办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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