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补训通知

2010-12-22 08:33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事务所的培训需求,协会定于2011年1月11—14日补办一期培训班,所有未完成培训的注册会计师请务必参加,否则年检不予通过,并做转非处理。

    一、培训内容《合并会计报表》新政解读;小企业会计制度解读;合同与纳税。

    二、培训对象未完成2010年度培训任务的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1年1月11日—14日,10日报到,15日返程;新京大厦,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76号(火车站乘坐12路、6路到北国商城下车西行500米即到。)。

    四、收费标准食宿费、培训费总计1300元/人,本市不住宿的学员收取培训费600元/人(含午餐费)。

    五、报名事宜请各所认真组织好本所报名事宜,报名地点设在新京大厦四楼大厅。1月10日全天受理报名事宜,石家庄辖区事务所也于10日办理报到事宜。联 系 电 话:0311—83939392(培训部) 新京大厦电话:0311—66783333 会务组电话:0311—66783025(新京大厦506房间)

    六、其他 1、6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未如期参加上海会计学院网络培训的,一并参加本次培训。 2、参加培训的注册会计师需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培训结束时办理签章手续;股东(合伙人)需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培训结束时办理签章手续。 3、参加会院培训的人员,年检时携带会院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省注协方予以认可。 4、参加并完成上海会院网络培训的注册会计师,于年检时缴纳培训费300元/人(名单详见注协网站《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网络培训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