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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2010-04-15 16:26 次阅读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全国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培训计划》(会[2010]27)的要求,省注协制定了《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   培训对象

全省执业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9]56号)精神,我省2010年度培训工作紧贴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为事务所拓展新业务服务,设置了验资业务的新动向及其风险控制、事务所新业务拓展及其风险控制、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审计、医院财务报表审计等课题和内容;继续注重新法规知识普及,讲解新所得税法与新准则下会计处理及税务政策差异与调整、经济合同与纳税等内容;继续推进新审计准则培训,针对准则体系修改内容及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专题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实际运用准则的能力。

三、培训组织

充分发挥三级培训组织的作用,满足不同层次培训需求。省注协依据中注协发布的远程教育培训计划、三个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计划及我省行业实际培训需求,设计了12期培训班,省注协负责省级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配合协调三个国家会计学院的计划实施工作,各地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监督指导事务所自主培训工作。

具备自主培训资格的事务所要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并上报本所自主培训计划。注册会计师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均应按继续教育制度的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学时数。

四、培训形式

省注协举办的脱产培训班将采取面授班、中注协远程教育直播班、考察与研讨班、网络培训四种形式。事务所自主培训采取脱产集中面授的形式。其他形式的培训如公开出版或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担当继续教育培训的授课人、参加行业质量检查等,其培训学时数由注册会计师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省注协审核后按规定标准确认。

五、组织管理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本计划制定本所年度培训计划,并经主任会计师签字后上报省注协。省注协根据培训班规模对各所培训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每期培训班通知中提出具体报名要求。

各所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要及时与省注协培训部沟通联系,做好上报培训计划以及中注协和省注协培训班的报名组织工作。各事务所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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