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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技企业会计核算规程》的通知(七)

2008-02-16 08:41 次阅读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技企业会计核算规程》的通知(七)    1993年5月15日 国科发财字[1993]275号   损益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月份、季度、年度内利润(亏损)的实际情况。   二、本表"本期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期及上年同期的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损   益表与本年度损益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   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栏。   本表"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本年及上年年初起,至本期及上年同期末止的累计   实际发生数。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根据"501销货收入"   、"505技术收入"科目分析填列。   2."销售成本"项目,应根据"503销售成本"科目分析填列。本项目反映企业已销售   商品、产品(包括技术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的成本。   3."销售费用"项目,应根据"503销售费用"的各明细科目分析计算填列。本项目反   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和支出。   4."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应根据"504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项目反映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所应负担的各项税金。   5."销售利润"项目,反映各项收入扣除各项成本后的收益,根据各项收入减去各   项成本所得差额填列。   6."其他业务利润"项目,根据"511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减去"512其他业务   支出"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本项目反映企业业务经营中,除销货收入、技术收入以外   的收入和支出的差额。   7."管理费用"项目,根据"521管理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8."财务费用"项目,应根据"522财务费用"科目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9."营业利润"项目,反映销售利润扣除营业间接费用后的收益,根据销售利润减   去各项费用后的实际差额填列。   10."投资收益"项目,根据"531投资收益"实际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11."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根据"541营业外收入"、"542营业外支出   科目实际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12."利润总额"项目,反映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形成的   企业总收益。本项目应与"321本年利润"科目本期转出额相等。   财务状况变动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在年度内营运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以及各项营运资金的增加   或减少情况。   二、本表左方反映营运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右方反映各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   债的增减情况。左方营运资金来源合计数与营运资金运用合计数的差额与右方流动资   产增减净额与流动负债增减净额的差额都反映营运资金增减额,两者应该相等。   三、本表"营运资金来源"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本年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用"一"号表示),本   项目应根据"损益表"中"利润总额"栏的数字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应根据"165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本项   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折旧。   3."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项目,应根据"171无形资产"和"181递延资产"科目   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本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以   及递延资产的价值。   4."固定资产盘亏"项目,应根据"541营业外收入"、"542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属有   关明细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扣除固定资产盘盈收益后的差额填列。本项目反映   企业经批准在营业外支出列支的固定资产盘亏减去盘盈的净损失。   5."固定资产损失"项目,应根据"541营业外收入"、"542营业外支出"明细科目中,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扣除固定资产清理收益后的净额填列。   6."无形资产损失"项目,应根据"541营业外收入"、"542营业外支出"明细科目中,   无形资产损失的净额填列。   7."流动资产损失",应根据"191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   有关数据填列。本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处理的流动资产损失扣除处理的流动资产溢余   后的净额。   8."收回长期投资"项目,应根据"151长期投资"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年度内企业增   加长期投资应在本表"增加长期投资"项目单独反映,不从本项目内扣除。本项目反映   企业年度内收回的长期投资累计数。   9."固定资产清理收入"项目,应根据"166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有关数据填列。本   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清理固定资产产生变价收入,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收入,以及因   固定资产损失,而向过失人或保险公司收回的赔偿款,扣除清理费用的净额。   10."出售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171无形资产"科目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11."增加长期负债"项目,应根据"241长期借款"、"251应付债券"、"261长期应   付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长期负债各科目借方发生额,应在本表"减少长期   负债"项目单独反映,不从本项目内扣除。本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长期负债累计增加数。   12."资本净增加额"项目,应根据"301实收资本"、"311资本公积"和"312盈余公   积"科目的记录分析计算填列。本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追加的资本累计数超面额发行   股票溢价(或投入资金)以及提取的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   13."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项目,应根据"151长期投资"科目的借方   发生额,以及"161固定资产"和"171无形资产"科目的有关数字分析填列。本项目反映   年度内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累计数。   四、本表"营运资金运用"的内容及填列方法:   1."应交所得税"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交所得税"数额填列。   2."应交特种基金"和"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交特种   基金"、"提取盈余公积"数额填列。   3."应分出利润及股利"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表"中"应分出利润及优先股股利"   数额填列。   4."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净增额"项目,应根据"161固定资产"、"169在建工程"科   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5."增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项目,应根据"171无形资产"、"181递延资产"科   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6."减少长期负债"项目,应根据"241长期借款"、"251应付债券"、"261长期应付   款"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7."增加长期投资"项目,应根据"151长期投资"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8."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减溢余)"项目,应根据"191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   流动资产损溢"明细科目有关数据分析填列。本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发生的待处理资   产损失扣除待处理流动资产溢余后的净额。   五、本表右方"营运资金各项目的变动",反映流动资产增减和流动负债增减情况,   应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各项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年初数和年末数的差额直接填列。   年末数大于年初数的为增加,在表上以正数填列。年末数小于年初数的为减少,在表   上以负号"一"填列。   六、为如实反映企业营运资金的来源、运用以及增减情况,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在本表中增加或减少必要项目。   利润分配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利润分配的情况和年末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根据当年"322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   分析填列;"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   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   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内容:   1."利润总额"项目的数字,应与"损益表"上"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一致。   本项目反映企业全年实现的利润。如为亏损,则以"一"号在本项目内填列。   2."应交所得税"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实际发生额分析计   算填列。反映企业本期内应交的所得税及其调节税。   3."税后利润"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合计填列。反   映企业本期内实现的税后利润总额。   4."应交特种基金"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列。反   映企业按规定上交国家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及预算调节基金。   5."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列。   反映企业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一"号在本项目内填列。本项   目的数字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一致。如因某种原因需   要对上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进行调整的,调整数应在本表"上年利润调整"项目单独反映,   不调整本项目的数字。   6."上年利润调整"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列。反   映企业对上年利润的调整情况。   7."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列。   反映企业对上年所得税的调整情况。   8."盈余公积补亏"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列。反   映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情况。   9."提取盈余公积"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列。反   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10."分出优先股股利"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列。   反映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   11."分出利润(或股利)"项目,根据"322利润分配"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数额填   列。反映企业按协议规定分出的利润;股份有限公司为按照董事会决议,分配给普通   股股东的股利。   12."未分配利润"项目,应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期末余额相等。   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企业各项主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以及实现利   润的情况。   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的填报范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相应地   在各项目中填列。如产品销售部分,属企业主营业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需要   反映的已销售产品,按产品品种或类别、规格等逐项填列;商品销售和技术收入部分   可照此办理;其他业务部分,如果业务比较稳定,收入、支出、利润数额较大的,也   应视作主营业务填列。   三、本表各项目应根据"501销货收入"、"505技术收入"、"502销售成本"、"503销   售费用"、"504销售税金及附加"、"511其他业务收入"、"512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   记录分析计算填列。   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目录   一、筹集资金和借款业务   (一)实收资本   (二)短期借款   (三)长期借款   (四)应付债券   (五)长期应付款   二、存货业务   (一)材料   (二)低值易耗品   (三)商品   (四)产品   (五)存货盘盈、盘亏的核算   三、生产及科技开发费用业务   (一)基本生产成本及科技开发成本核算   (二)辅助生产成本核算   (三)制造费用核算   (四)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核算   (五)预提费用核算   (六)风险准备核算   四、对外投资业务   (一)短期投资   (二)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三)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四)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五、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业务   (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取得与投资转出   (二)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无形资产的摊销   (四)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无形资产转让   (五)固定资产清理   (六)固定资产盘盈、盘亏   六、应收、应付业务   (一)应收票据   (二)应收和预收帐款   (三)其他应收款   (四)应付票据   (五)应付和预付帐款   (六)其他应交应付款   (七)应付工资   (八)应付职工福利费   (九)应交税金   七、财务成果收支业务   (一)主营业务收支   (二)其他业务收支   (三)销售费用   (四)管理费用   (五)财务费用   (六)投资收益   (七)营业外收支   (八)结转本年利润   (九)利润分配   八、外币业务   (一)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的外汇   (二)在外汇调剂市场卖出的外汇   (三)调剂外汇额度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一、筹集资金和借款业务   (一)实收资本   1.以货币出资,根据接到的银行收帐通知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以实物出资,根据议定或评估确认的价格   (1)收到材料   借:材料   贷:实收资本   (2)收到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3.以无形资产出资,根据议定的价格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4.投资退回,根据投资协议规定的期限和金额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二)短期借款   1.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或银行存款)   3.归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三)长期借款   1.借入各种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贷:长期借款   2.发生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外汇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借: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   贷:长期借款   3.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外汇折合差额,在固定资产已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   4.归还长期借款   借:长期借款(按当年应归还数额)   贷:银行存款   (四)应付债券   1.按面值发行的债券,收到债券款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2.企业按期提取应付债券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3.溢价发行的债券,收到债券款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4.折价发行的债券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应付债券--债券折价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5.溢价发行的债券,按期摊销和计算应计利息时   借:应付债券--债券溢价(应摊销的溢价金额)   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6.折价发行的债券,按期摊销和计算应计利息时   借: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按应计利息与折价摊销额的合计数)   贷:应付债券--债券折价(应摊销的折价金额)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7.债券到期,支付债券本息   借:应付债券--债券面值、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五)长期应付款   1.发生的长期应付款   借:在建工程   材料等   贷:长期应付款   2.归还长期应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按当年应归还数额)   贷:银行存款   二、存货业务   (一)材料   1.材料收进的核算   (1)发票等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已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借:材料--库存材料   贷:银行存款   (2)发票等结算凭证已到,货款已支付,但材料尚未到达   借:材料--在途材料   贷:银行存款   上项材料到达,验收无误时   借:材料--库存材料   贷:材料--在途材料   (3)月末货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帐单未收到,或发票已收到但尚未付款,   按暂估价值入帐(下月初用红字转回)   借:材料--库存材料   贷:应付帐款   (4)货物到达入库,发票等结算单据已到,企业承兑或开户银行承兑   借:材料--库存材料   贷:应付票据   2.材料发出的核算   (1)领用和退回的材料   a.生产和管理部门领用的材料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   b.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材料   c.独立销售机构领用的材料   借:销售费用   贷:材料   d.生产车间退回剩余的材料   借:材料   贷:生产成本   e.月末,结转生产车间已领未用,但下月仍需继续使用的材料(下月初用红字冲   回)   借:材料等   贷:生产成本   (2)交库的下脚废料,估价入帐   借:材料等   贷:生产成本   (3)对外销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   (4)投资转出的材料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贷:材料等   (5)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材料,按实际成本   a.盘盈时   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b.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材料   3.包装物的核算   (1)生产领用包装物   借:生产成本   贷:材料--包装物   (2)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材料--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包装物   (4)出租、出借包装物(一次或分次摊销)   a.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包装物   b.出租、出借包装物金额较大的,可分次摊销,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   借:待摊费用   贷:材料--包装物   分次摊销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待摊费用   c.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d.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应付款   e.出租、出借包装物发生修理费用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银行存款、生产成本等   f.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加收的押金   借:其他应交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g.出租、出借包装物,不能继续使用报废时,残料价值估价入帐   借:材料等   贷: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5)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低值易耗品的五五摊销与此类似)   a.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材料--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   b.月末,计提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按实际成本的50%)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c.收回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材料--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   贷:材料--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   d.重新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    e.租赁期满,出租、出借包装物收不回,或出租、出借包装物报废   借:材料等(残料价值)   贷: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按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值补提摊销)   产品销售费(出借包装物)(按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值补提摊销)   贷: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借: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按实际成本减去残值后的差额)   贷: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6)出租、出借包装物(采用净值摊销法)   a.出租、出借包装物,按实际成本   借: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   b.月末,按出租、出借包装物的净值和摊销率计算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   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贷: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c.出租、出借包装物收不回或报废时   借:材料(残料价值)   贷: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借: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按实际成本减去残值后的差额)   贷:材料--包装物(出租、出借包装物)   4.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   (1)委托外单位加工发出的材料,按实际成本结转   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   贷:材料--库存材料   (2)支付委托加工材料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等   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材料--库存材料   贷:材料--委托加工材料   (4)退回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多余的材料   借:材料--库存材料   贷:材料--委托加工材料   (二)低值易耗品   1低值易耗品收进的核算   a.以银行存款购入低值易耗品   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b.自行生产低值易耗品,自用   借:低值易耗品   贷:生产成本   2.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1)一次摊销   a.领用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结转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等   贷:低值易耗品   b.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将报废的残料价值冲减当月的费用   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等   (2)分次摊销   a.领用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结转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