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的有关要求,实地检查工作将于9月下旬开始,现需要被检查事务所提前准备自查报告及事务所基本情况等资料。请相关事务所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和模版。
特此通知。
注协监管部
2021年9月18日
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模版.docx
事务所基本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