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0]47号
于新才等2人:
你们的入会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执业会员申请注销不满五年可申请为非执业会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批准于新才等2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请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并于2020年8月中旬到省注协注册部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
附件:批准非执业会员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7月23日
附件:
批准非执业会员名单
石家庄市:于新才 赵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