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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非执业会员资格年检工作的通知

2018-09-17 09:03 次阅读

冀会协[2018]89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科,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和《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暂行办法》(冀会协[2010]50号)的有关规定,省注协将开展2018年非执业会员资格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批准入会且年龄不超过70周岁的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二、年检时间

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年检呈报材料

(一)非执业会员年检登记表;

(二)2018年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信息详见省注协网站《关于开展2018年非执业会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三)会费缴纳证明(汇款单或网银转帐截图);

(四)非执业会员证书。

四、年检程序

除石家庄市会员与省注协注册部直接联系办理年检事宜外,其他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本市非执业会员的年检工作。非执业会员需提交年检登记表、培训合格证书、会员证书,缴纳个人会费(2017年度会费)。年检表格在省注协网站下载。各市财政局会计科在完成本市会员年检工作后,将非执业会员的年检材料及会员证书,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省注协注册部。

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自行退会。

年检工作结束后,省注协将于2019年1月31前在省注协官网上公布年检通过人员名单。

五、年检注意事项

(一)以前年度未参加年检会员需补交会费,每年补缴100元。

(二)办理年检方式可采用现场办理和邮寄办理两种方式。

(三)石家庄市及各地市会员如愿意采用邮寄方式办理年检,可直接将年检材料邮寄至省注协注册部,材料里需另附一张回寄地址,省注协在证书上加盖年检章后将证书寄回(邮费自负)。

(四)如有特殊情况不方便现场办理年检,证书暂不需加盖年检章的会员,可直接将年检材料电子版发至省注协电子邮箱,视同参加年检。

六、会费缴纳方式及联系电话

(一)按照协会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会费缴纳一律不收取现金,通过银行汇款、网银转帐等形式缴纳(转账时请备注:XXX非执业会费)

省注协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华南大街支行

账号:13050161500800000713

行号:105121061033

(二)省注协注册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3939385

省注协地址:石家庄市装院路198号

邮政编码:050222

电子邮箱:hbzxzcb18@163.com

(三)各地市联系电话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科:0313-2033227

承德市财政局会计科:0314-2256171

秦皇岛市财政局会计科:0335-3918690

唐山市财政局会计科:0315-2825122

保定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0312-5176535、5176536

廊坊市财政局会计科:0316-2638025

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317-2012545、2023084、2090068

衡水市财政局会计科:0318-2166530

邢台市财政局会计科:0319-2222058

邯郸市财政局会计科:0310-3055759

 

非执业2018年检表.docx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