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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资格年检的补充通知

2011-12-21 14:42 次阅读

各地市财政局会计科,各位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和《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暂行办法》(冀会协[2010]50)中规定:“非执业会员应按时接受年度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已于20117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资格年检的通知》(冀会协[2011]42号),并在省注协网站公布。现年检工作已经进行了3个月的时间,但仍有部分非执业会员未按时参加年检,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保持和提升其专业胜任能力,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尚未办理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请于20111231日之前进行办理。

二、已参加完2011年度年检的非执业会员,如未购买学习卡请抓紧时间购买,否则将影响2012年度年检。详情请登录省注协网站查询《关于非执业会员2011年度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石家庄市的非执业会员直接与省注协注册管理部联系,各地非执业会员与当地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提交年检登记表、会员证书、缴纳会费及继续教育费用。详情请登录省注协网站的非执业会员管理界面查看。

四、逾期还未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中“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省注协将于20121月份对已年检合格的非执业会员在协会会刊及网站上予以公告。

省注协每年将开展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及年检工作,请各非执业会员按时参加。

                   

                      0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