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会协[2020]8号
姬绍卓等6人:
你们的注销注册申请已收悉,鉴于你们已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经研究,决定注销姬绍卓等6人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月10日
注册会计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分所:姬绍卓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石家庄分所:张清立
河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牛翠芬
河北金桥会计师事务所:彭 杰
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魏 飞
邯郸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冯征宇